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采购燃气锅炉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2年7月4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1
燃气真空锅炉、配套设备及安装
100万大卡
1台
二、主要事项:
技术要求:
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日本或韩国进口设备,或由以上国在我国合资生产的设备;真空锅炉,控制装置采用微电脑控制,并备有异常报警功能
2 、辅助性能要求:①为实现机组热源输出及与原有供热系统的对接和转换必须安装相应的设备,详见设备配置要求。 ②锅炉设备钢架基础需配套施工。
交货日期要求: 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前 供货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10%设备订金,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50 %,设备及附属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 3 5 ﹪, 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评标方式: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三、参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见招标文件,资质文件必须处在有效期之内,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企业红章。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7月3日11时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2年7月4日8时30分
六、联系方式:
物资设备技术要求咨询电话:133*****566联系人:陈宝明
程序咨询及报名电话:0471-*******。 联系人:张秀姝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 --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七.即日开始报名, 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2 年6月7日
标书编号:12-134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采购招标书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招标采购站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贵公司 :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将举行 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 的招标采购,共计13项,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贵方如有参与投标的意向,请认真阅读下列事项,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1. 本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物资设备质量要求及技术规范;合同主要条款;附件。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招标采购物资设备名称、数量、时间、地点见第一部分附件。
4.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5. 投标截至、开标会议时间:2012年7月4日上午8时30分
6. 开标会议内容:开标、审查投标书、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对本次采购的所有项目全部投标。
8.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信证明:见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第4条--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9. 要求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 )、行业(√ )标准,满足需方提出的数据要求。
10. 投标书应说明:包保及售后服务事项;安装调试事项;人员培训计划;随机工具及附件配置。
11. 投标报价必须同时注明:本次投标产品的市场销售单价、销售总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
12. 费用:本标书制作费30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单位须将标书费在开标前3日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开户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帐号:****************892-138;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前须到铁路局财务处(路局大楼134房间)开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不再办理;凭财务处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汇款事宜联系电话:财务处0471--*******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联系方式:
①技术参数业务联系人:冷晨光 电话:136*****081
②招标办公室联系人:张秀姝 电话:0471 22 47108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2012 年 6 月 26日

第一部分附件 :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招标方填写)

序号
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1
燃气真空锅炉
100 万大卡
1
2012.7.20 前
扬州扬子江北路451号
2
热水泵
H=32M,Q=50M3
2
同上
同上
3
电子温控器
2
同上
同上
4
电控箱
双回路控制
1
同上
同上
5
阀门
DN65
8
同上
同上
6
DN100
12
同上
同上
7
钢管及保温、铝箔防护
DN65
M
40
同上
同上
8
DN100
M
60
同上
同上
9
过滤器
DN65
2
同上
同上
10
DN100
2
同上
同上
11
减震缓冲法兰
DN65
4
同上
同上
12
DN100
6
同上
同上
13
锅炉钢架
现场制作
同上
同上
能要求:日本或韩国进口设备,或由以上国在我国合资生产的设备;真空锅炉,控制装置采用微电脑控制,并备有异常报警功能
2 、辅助性能要求:
①、为实现机组热源输出及与原有供热系统的对接和转换必须安装相应的设备,详见设备配置要求。
②、锅炉设备钢架基础需配套安装。
3 、质量保证要求:
①、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和出厂标准。
②、运行质量优良,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③、满足生活用热水和加热的温泉水达到设计的温度要求。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进行操作培训和技术咨询,质保期内三个月一次产品质量回访和定期巡检,质保期满提供专业维保的技术咨询。
5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设备安装必须与现场所需管道、阀门、电控箱等同步进行,并进行同步验收。
6 、配件、附件要求:详见采购设备需求一览表。
7 、交货日期要求:2012年7月20前
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10%设备订金,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50 %,设备及附属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 3 5 ﹪, 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9 、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
10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11 、其他要求:验收前乙方必须提交一套完整的安装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安装图纸和记录等。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一般说明:
1 、本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将指定授权单位与中标方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通过资质预审,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的邀请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
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 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
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经双方协商,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 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年检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本企业在银行开户许可证。②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企业提供生产厂家销售代理授权书。③有关部门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④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⑤产品获奖证明。⑥与有关资料及说明书内容一致的技术图纸。⑦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⑧成品报价单、 成本概算报告、 投标保证书。 ⑨ 公司近期同类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
6.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掌握招标人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 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 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 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设备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物资设备市场销售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如招标书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 投标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 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 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9.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④投标文件应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以下两选一:
1 、最低评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2 、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内容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根据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安全及环保承诺;付款方式、交货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性;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等各项因素综合排序或打分。
评标小组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小组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应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
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
能够满足招标物资设备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铁路局招标办公室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束2日内,招标采购站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组织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______物资设备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 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招标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
2. 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5. 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由贵方没收。
6. 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7. 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8. 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招标文件编号、投标物资设备数量、价格、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签章、日期。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 本年度有效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①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证。②本年度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③生产、安全、安装许可证复印件。④有关部门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⑤产品说明书和近期质量证明。⑥产品近期获奖证明。⑦与有关资料及说明书内容一致的技术图纸。⑧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⑨用户报告、成本概算报告、投标保证书。
2. 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 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4. 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 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职务、日期。
五、投标物资设备报告
1. 投标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 投标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 对投标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 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 售后服务。
7. 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代表授权书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章)、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 合同基本条款
铁路运营物资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甲方):呼和浩特铁路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 号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卖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 商品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买卖商品标的、规格型号、价格、数量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价
数量
生产厂家
1
2
3
总价
第三条
以上买卖商品总金额为: 元。 货到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买方支付货款至合同总价的 % ,余 % 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四条 买卖商品适用标准
1. 技术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国家标准;(2)部颁标准;(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标准: 。
2. 由卖方按照技术质量标准负责包装,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运费承担
1. 交货方法:由卖方送货。
2. 运输方式:由卖方负责采取 方式运输。
3. 到货地点 。收货单位: 。
4. 运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交货期限及验收方法
1.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按合同约定方式将商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2. 买方应当在收到产品 日内进行验收。
第七条 质量异议
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买卖商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商标、生产厂家、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异议 天内进行处理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否则,买方有权拒付货款,后果由卖方承担。
第八条 保修
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保修 日,终身负责维修。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超过保修期后的配件及维修费用按照市场价格的 %收取,并且不得高于卖方给予其他买方相同配件或服务的价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否则应按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2. 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货物,不能交付货物的,应按货款总值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经济损失。
3. 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经济损失。卖方支付违约金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4. 卖方不能交货超过30日,按不能交货处理,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本条2项承担违约责任。
5. 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予以修理、更换或重做,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修理、更换或重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买方及他人损害的,卖方应负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原因使买方受到行政处罚和被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6. 卖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继续追偿。
7.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战争、灾害、罢工)致使买方或卖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依法减免责任。
第十条 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其所销售的商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买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甲方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均采用书面形式,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传真件、信函、票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卖 方在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卖方必须履行。
3. 卖方负责免费提供与买卖商品有关的人员培训,无偿提供无期限的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数量及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买(甲)方: 卖(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招投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铁路局纪委执法监察处 0471---******* 、 425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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