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即将对合肥经开区卧云路(天都-龙幡)北侧绿化迁移恢复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HJQCGZX[2012]G015号。现该项目的询价函已公开发布。感兴趣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直接下载询价函,欢迎供应商积极报价!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询 价 文 件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卧云路(天都-龙幡)北侧绿化迁移恢复工程项目编号:HJQCGZX[2012]G015号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一、询价前须知尊敬的报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就“合肥经开区卧云路(天都-龙幡)北侧绿化迁移恢复工程(项目编号HJQCGZX [2012]G015号)” 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报价前须知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卧云路(天都-龙幡)北侧绿化迁移恢复工程项目性质:工程类项目编号:HJQCGZX [2012]G015号2集中采购机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2409室(合经区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B座2409室)3委托单位:合肥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4报名及资料领取办法:(1)报名及资料领取时间:2012年6月25日—2012年6月29日止(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2:30-5:00分(2)领取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3)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
******* )(4)请感兴趣的报价人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附件一)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我中心报名,领取图纸、清单等资料,并携带U盘拷取电子版资料,我中心一律不接受未报名的报价文件。本项目免收报名费,相关资料请自行复印。5询价有效期:询价后 60 天6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402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询价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7月2日下午15:00报价文件接收人:杨工 (电话/传真: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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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接收报价文件时间: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8报价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密封提交。9业主单位联系人:吴工 电话:
139*****39110现场踏勘:报价人必须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11答疑: 2012 年6月28日17时前,报价人须将书面答疑送达至合经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中心将在2012年6月29日 17 时前予以统一答复。采购中心对询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报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报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2工期:合同工期 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13免费质保期:两年(即养护期)。14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初验合格付至初审结算价的75%,养护期满并验收移交完成付至初审价的85%,决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无息)。(工程款税金按招标人指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统一缴纳)。15计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方式计价16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17预留金:无。18质量要求:合格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0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形式21报价保证金:壹万元整(可以以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到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开支行 账号:
****************087注:○1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2报价保证金缴纳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应与本条款中完全一致,否则所有后果由该报价人自负。○3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交相关银行凭证原件(网上银行企业转账电子回单须加盖单位公章)。④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任何形式支付凭据。22违约金:工期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逾期超过20天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23项目说明:本工程为烟墩托管区供水改造工程卧云路(天都-龙幡)北侧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全长约1250米,道路北侧保留行道树及一排高杆女贞,其余全部迁移。迁移苗木先移植至道路南侧,多余部分移至宿松路(临湖社区围墙边)。北侧恢复新购苗木按图纸实施。24履约保证金及期限: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业主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初验合格后无息退还。25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责任考评办法(试行)》、《合肥市建设系统创文明城市工作实施细则》等。26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27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报价人一旦中标,所报的资格审查通过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未经业主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成交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经业主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业主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成交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业主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业主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业主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28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报价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考虑合适的运输方式,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铺装路面等的成品保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破坏的,需无条件原样修复,若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修复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单位进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据实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29本项目机械设备和人员配置要求:30材料要求:1.报价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如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负。2.因成交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1低价风险保证金及期限:低价风险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设预成交人投标报价为B1,预成交候选人投标报价为B2,大于B2且小控制价A的报价为B3,B4…..Bn,取B1,B2,B3,B4…..Bn,的平均值B与预成交人投标报价B1相比,其差值为低价风险保证金C。即:C=B-B1。当C/B>7%时,有权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单位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否则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低价风险保证金返还时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32其他要求:1、在工程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报价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报价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询价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询价小组认为本项目的优惠幅度应高于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类似项目定点单位的优惠幅度,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报价人成交后,进场的施工材料等必须符合询价文件及清单文件中的规格和标准,凡工程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又未能及时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33备注:1.该项目概预算为99.51万元。2.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3.成交单位若开具税务发票,须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或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代为开具。4.施工方须到主管部门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后才能施工。5.对图纸和清单中不明确之处应于答疑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认可图纸和清单中不明确之处的任何做法且不增加费用。6.在合肥市范围内受到不得承建财政性投资工程的处罚,且还在处罚时效内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否则没收报价保证金,取消该成交人成交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依法处罚。采购中心有权上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7. 外地企业进肥须备案登记。二、报价人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三级);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该企业注册的市政(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4.业绩:报价人须具有近两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合同价款(单项)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5.报价人及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三、报价人必须依次提交的询价资料(报价文件)内容,否则,将不予评审。1.报价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原件;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3.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报价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及报价清单(要求加盖造价专用章);5.施工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人员安排、劳动力计划安排、拟投入设备和机械等(须有针对性);6. 业绩:报价人须具有近两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合同价款(单项)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以合同复印件形式反映, 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7. 具有年审合格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8.其他文件(包括企业资信、荣誉等) 或报价人认为对本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9.询价时须携有效身份证备查。四、报价保证金办理方式1.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应在报价开始之前,提交规定金额的报价保证金(金额要求见报价前须知附表),作为报价的一部分。报价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3)诚信保证金(应提交诚信保证金缴纳凭证)。(4)现金解款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专户(应提交现金解款单)。2.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凭相关银行凭证原件(网上银行企业转账电子回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中心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保证金收据手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凭开具的收据或诚信保证金缴纳证书复印件接收标书(为了确保政府采购中心在询价之前能够收到报价保证金,请报价人提前办理缴纳手续)。注: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及汇票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形式代缴报价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报价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不一致的,报价无效。3.对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4.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不计利息。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同时禁止半年内参加合肥经开区采购中心任何政府采购活动。(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b)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五、询价的评审方法及标准1.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施工方案、施工工期、质保期以及询价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的报价文件中,同等的技术规格和服务条件下,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人。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采取询价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服务内容、功能等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项目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⑤报价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报价。2.询价过程中,报价人报价明显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或明显大幅度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询价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六、供应商报价须知1.报价人应自觉熟悉了解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相关地方性规定,该规定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 本项目为一次报价,并将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询价小组按照有效最低价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供应商。报价人报价为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询价全部内容及工程的材料、人工、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材料调差、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道路跟踪保洁,报价人报价要包含解决此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报价人报价中,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报价文件无效。3.(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变)(合同价±变更)方式结算价款,变更部分的工程量根据现场按实结算,项目单价按成交单位该项目单价执行,没有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组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行、全面、仔细的踏勘现场,报价人需积极地和委托单位联系,仔细地踏勘现场。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报价人在报价中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预留金:无。(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按询价文件报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各报价人在报价前务必认真查看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有资料,若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必须在答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报价人均没有提出异议,业主认为所有报价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一旦成交,不得以工程量清单漏缺项等理由办理变更或签证。(除非经现场协调甲方确实需增加的不可预见费用)(3)除非招标人对询价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报价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报价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报价人在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报价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5)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均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及设备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招标人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负。为便于审计结算及验收,投标报价计算书中须注明所采用的所有材料的材质、设备、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价等指标;未注明的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实际施工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实际施工时,如材料、设备数量有调整,按投标所报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6)除非招标人对询价文件予以修改,报价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计算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最终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报价人必须按项目需求及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不再另行结算及支付。4.本项目的报价范围为该项目图纸和清单要求,施工中涉及到的水电、电讯、遗留问题、劳务问题、道路破除、恢复、废料清运(运距自行考虑)和现场勘察的全部内容,报价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同时考虑材料的现场搬运,开设道口及恢复,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业主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业主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业主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5.报价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6.为保证询价活动顺利进行,报价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授权代表必须到达评标现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7.如果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报价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或证明材料。补充、证明材料不全或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无效。报价人总价及各子项单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8.如果评定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交纳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按“一、报价前须知……”中相关规定执行。若未按规定交纳低价风险保证金,有权视同该成交候选人自动放弃本项目所有成交资格,扣除全额报价保证金,禁止一年内参加合经区政府采购中心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及其他相关处罚。上一个成交候选人弃权后,其他成交候选人接到委托单位书面通知起两个工作内向委托单位交纳低价风险保证金,其他内容按照本条款要求执行。自成交确认书签发后,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根据法律和本文件规定对成交人进行处罚后,采购中心还将全额没收成交人交纳的低价风险保证金:(1)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署合同的;(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实质性开工的;(3)成交后,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9.询价文件中如果提供参考商标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报价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或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或品牌。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10.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1.接到业主开工令后1天内必须开工,若成交单位因地方劳务协调等问题,不能顺利开工,在此情况下我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2.报价人在施工中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承担造成的责任事故。13.若招标人发现报价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或不文明行为,有权处以500元/人次罚款。14.报价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15.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七、确定成交人1. 询价小组首先将对各报价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询价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报价人将不参与评审。2.询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就除报价以外的其他事项,要求报价人进行进一步明确和承诺。3.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审明细(排名)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4.询价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经询价小组评审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成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5.如询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就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6.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公示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候选人,我中心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候选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领取。如果成交候选人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报价前须知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候选人未按照上款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我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八、废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询价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报价人:(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询价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九、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我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即生效,并报采购中心备案。3.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4.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5.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文本(若有),成交后作为合同双方签署合同的参考文本。若合同文本与采购文件其他规定内容不一致,以采购文件其他规定内容(除合同文本)为准。十、澄清及变更询价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采购中心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报价人及时关注。十一、其它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中心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报价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报价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报价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自行承担。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件二:报价授权书附件三:报价函附件四:报价书附件五:报价保证金退还声明附件六:安全文明施工及道路跟踪保洁承诺函附件七:项目总说明附件八: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附件九:报价文件要求附件十:合同文本附件一、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 (报价人名称)的(委托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合肥经开区(项目编号HJQCGZX[2012]号)”报价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的报名、领取相关资料等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 附件二报价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合肥经开区(项目编号HJQCGZX[2012] 号)”报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性别: 身份证号: 授权单位(公章):日 期:附件三报价函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合肥经开区 (项目编号:HJQCGZX[2012]号)”询价文件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报价人 (报价单位全称),提交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询价函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提供工程施工。(2)我们根据询价函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业主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合同内容。(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函,包括询价函附件、参考资料、询价函修改书或图纸清单,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报价人须知规定的询价日期起遵循本报价书,并在报价人须知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询价后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们的报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询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们的报价文件可被贵方拒绝。(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8)我方(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9)与本报价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附件四 报价书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报价总价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工期质量等级免费质保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其他说明:1.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 报价保证金退还声明报价项目:合肥经开区项目编号:HJQCGZX[2012] 号报价保证金金额:元我单位报价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收款单位(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投 标 人:(单位公章)备注:1、本表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与报价保证金收据一起交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2、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概不负责。附件六安全文明施工及道路跟踪保洁承诺函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 合肥经开区 (项目编号:HJQCGZX[2012]号)”询价函公告,若我单位成交,就安全文明施工,道路保洁等问题我公司承诺:一切满足现场及业主要求,并遵守合肥市《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若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造成影响或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乃至法律责任。若保洁不能及时到位, 愿接受业主单位任何处罚或由业主单位安排保洁,我单位自愿从工程款(成交总价款)中扣除10%作为保洁费用。报价人代表姓名(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附件七项目总说明为切实做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经开区工程(项目编号:HJQCGZX[2012]号)投标及施工工作,确保为开发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招标特点,特此要求如下: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文明保障,有序组织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2.一经发现施工单位有拖延施工工期、转包或未经允许分包、无理由更换施工人员、偷工减料、选用不合格材料等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名单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及建设发展局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可禁止上述单位及人员参加施工投标。3.报价人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或技术人员自行踏勘现场。4.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答疑后,报价人按指定的工作内容报价5.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均需报管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6.最终投标报价均超采购人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附件八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附件九报价文件要求(一)报价文件封装(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及包别。(2)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二)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一报价书及报价清单二报价人情况综合简介三报价函四安全文明施工及道路跟踪保洁承诺函五项目总说明六有关证明文件……注:“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包含:(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加盖公章)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2)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3)外地企业进合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外地企业须提供)(4)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证明文件备注:报价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附件十成交后本工程必须采用的合同文本GF—1999—0201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合 同 条 款一、 本合同适用于景观工程、绿化种植、园林小品、园林建筑、园林水景、仿古建筑、景观设备安装工程及其它园林绿化工程。 二、 本合同文本主体内容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其中协议书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签订;通用条款部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建筑市场惯例和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制订,无须另行约定的内容;专用条款部分属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予以专门约定的内容。 三、 本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合同内容,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条款。 四、 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全称):合肥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全称):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_____________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___________合经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绿化工程绿化带种植土回填、整理绿化用地、挖运垃圾土、种植乔木、灌木、栽植色带等及按招标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答疑、修改澄清文件)规定施工。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绿化工程绿化带种植土回填、整理绿化用地、挖运垃圾土、种植乔木、灌木、栽植色带等_。开工日期:_______年 月 日_______(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30__天四、质量标准:合格其他:1.养护期内,保证绿地绿化效果,做到绿地无杂草、病虫害,枯死树应及时补植。绿化种植后最迟两个月,所有植物的一次性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草坪覆盖率98%以上。养护期满时,所有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补植的植物至少养护三个月以上。竣工移交后3个月以内的不符合标准的植物,施工单位不再补植,按移交时市场价格130%的价格交给养护单位进行补植养护。本项目的养护期为2年。2、本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以下文件:《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为奖罚细则(试行)》见附件部分。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中标价格):大写:__元(含预留金万元),小写:_______元,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2011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帐号: 帐号: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见GF—1999—0201合同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____执行《通用条款》____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条例等。2.2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发包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的特别技术要求在技术交底、补充通知等文件中明确。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__承包方__承担。 3. 图纸 3.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提供 陆 套(含竣工图叁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图纸归还发包人。_发包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披露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 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常驻现场监理人员为: (总监代表)等。总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监理人员为:(总监代表)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执行监理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任何工程变更、价款调整均须经发包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审核签字和盖章后生效。_______________ 4.4 发包方代表 姓名: _ 职务:_____项目经理___ 职权:_根据工程建设总体目标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总体控制,负责工程现场安全、质量监督,负责审核工程变更及价款调整并上报。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调整须经发包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审核签章后生效。 6.项目经理 姓名:____ _ 职务:_____项目经理__ 7.发包方工作 7.1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用水、电以投标时现场踏勘条件为准,其他需做的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电讯线路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已开通。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开工前7日内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3日内进行书面移交并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提交的原始数据进行复核;若承包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日内完成。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因处理或保护而发生的措施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因保护处理影响工期5日以内的,总工期不予顺延,超过5日的,经发包人签证后可以顺延。 (10)双方约定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7.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8. 承包方工作 8.1 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双方另行协商。(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18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交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__________ (4)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 _(5)需承包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合肥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__ (9)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9.1 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日内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乙方标段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应服从和满足甲方对于整个项目群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并能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的需要进行调整。12. 工期延误 1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四、质量与验收 14.工程质量 14.1 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的其他要求:见补充条款。 1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2.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1)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详见补充条款。(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4)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22.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 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24. 工程量确认 24.1 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18日后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在7日内审核完毕。 2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初验合格付至初审结算价的75%,养护期满并验收移交完成付至初审价的85%,决算审计完成后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无息)。(工程款税金按招标人指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统一缴纳)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4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方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苗木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2)材料、设备、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_ (3)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设备、苗木:执行通用条款。_____(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_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苗木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27.1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苗木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工程变更 本工程执行合经区管[2008]14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经区管[2010]38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另外工程所有变更需附有对总造价的影响分析报告及资料。办法、规定详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网站。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 竣工验收 31.1 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 3 套,电子版竣工图2套(光盘形式)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考虑。 31.7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2. 竣工结算32.2 双方对竣工结算时限的约定: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始决算审计。 32.3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进行初步审核,初步结算审核完毕后报合经区财政部门最终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的依据。33. 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3___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3.2 (1)苗木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由__承包人__承担。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 违约 34.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双方协商解决。________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5.4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2.3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约定的发包方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双方协商解决。 3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2款约定承包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见询价文件。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1款约定承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无条件修复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直至验收合格;同时,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总价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_发生该条违约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所有工程款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和低价风险保证金(保函),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双方协商解决。 3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1)向 合肥市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 37. 工程分包 37.1 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分包的工程:执行通用条款,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分包施工单位为:执行通用条款,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 39. 保险 39.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方投保内容: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承包方投保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40. 担保 40.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3)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银行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和低价风险保证金(若有) 万元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上保证金将在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后无息返还。 43.合同解除 43.2 双方约定,承包方停止施工超过__28__天后,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5. 合同份数 45.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玖份,双方和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各执叁份。46. 补充条款46.1人员及职责46.1.1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也无权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46.1.2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46.1.3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46.1.4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须提前14天通知承包人。46.1.5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工程师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46.1.6承包人委派经办人,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来往文件接收传递。46.1.7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工程师。46.1.8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46.1.9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6.1.10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危害安全,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承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46.1.11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1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46.1.12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都被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工程师。46.2变更与调整46.2.1在工程移交前,工程师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工程师。46.2.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46.2.3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利益,可以向工程师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46.2.4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46.2.5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46.2.6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工程师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46.2.7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46.2.8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46.3分包与配合46.3.1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第38条的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46.3.2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 (1) (2) 46.3.3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46.3.4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施工设备等费用。(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5)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46.3.5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1)各专业管线工程 (2)其他需要配合的工程 46.3.6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发包人给予承包人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46.3.7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46.4结算46.4.1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46.4.2水电费的结算:(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46.4.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 46.4.4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46.4.5工程实施中新增的项目,参考投标报价清单中类似项目单价结算;没有类似项目的,由发包人(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根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文件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利润率、风险费、取费费率等进行组价结算。46.4.6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46.4.7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招标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3%以外的部分。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3%以上的情况。46.4.8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46.4.9承包人报送的决算价,审减额超过10%部分的审计费用有承包人承担。47.5竣工结算审核47.5.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进行初步审核,初步结算审核完毕后报合经区财政部门最终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的依据。47.5.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的前提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因发包人资料不全的除外)。(2)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3)工程已完好地移交发包人。(4)工程无重大遗留问题(质量、安全、民工工资等)。47.5.3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审核开始后发包人将不再接受新的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投标文件资料。(2)施工合同、分包合同、补充协议。(3)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4)地质报告、全套竣工图纸。(5)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院根据图纸审查意见所作的修改。(6)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签证资料。(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形象进度计划,实际形象进度。(8)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书。(9)发包人材料交接清单;主材分析表。(10)发包人付款明细表。 (11)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手续、工程移交证书。 (12)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应为原件,因原件有限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承包人印章,由项目经理签字,并需要将原件交由发包人核对。47.5.4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结算资料真实,若发现承包人提交虚假结算资料的,审核开始的时间自发现该资料为虚假资料之日起顺延30日后重新开始计算,并在结算中按虚假资料结算价格的两倍扣除。47.5.5发包人提供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也是结算审核依据;与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有冲突的,审核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查勘或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进行取舍。47.5.6竣工结算审核的时限:(1)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30 日内向承包人反馈结算资料初步审核结果,因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材料不完整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经发包人通知在限定期限内仍不提供的,发包人及委托的审核机关有权不进行审核,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并自行收集发包人掌握的材料,然后共同交给发包人进行初步结算审核,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递交完整结算资料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审核意见。审核期间需要承包人核实工程内容或资料但经发包人或审计单位通知后,承包人拒不参与核实工作的,发包人和审计单位将按照实际拥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视为承包人同意审核结果。(3)初步审核完毕,承包人收到确认审核结果通知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7日内一次性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对于因承包人拒绝核实视为认可发包人和审计单位审核结果的,可以不需要承包人确认审核结果。(4)初步审核报告出具后,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以合经区管[2008]106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规定》为准。审核完毕,承包人收到确认审核结果通知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7日内一次性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5)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审核定案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核单位出具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6)审核报告出具后双方再提出异议均不被接受。47.5.7 承包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发包人或审核部门可在审核时一并审核,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附件4: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附件5: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附件6: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为奖罚细则(试行)附件7:合经区绿化大会战督查核验管理规定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绿化规模绿化面积(m2)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 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一、土壤、地形标准1、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建筑“三灰”、砖头、石块等垃圾。 2、土壤更换、改良。不符合种植土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草坪、花卉等加10%粗砂,改良土壤透气性。盆栽植物种植土需过筛后再加拌50%泥炭土。道路分隔带绿化,先将1m深土方全部挖出运走,树池经验收合格后,再回填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各区应分别选择一个种植土取土点,设立一个土壤拌和站。 3、整理地形。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翻耕后的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10%,土壤外表要达到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地形应自然流畅,达到自然排水要求。4、绿化带内土壤必须低于侧石5cm。二、苗木质量标准1、所有苗木一律使用圃地苗。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方案和施工图要求。2、乔木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3、球类及花灌木树高、地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树形丰满匀称、不偏冠。4、色块(绿篱)植物的单株冠幅、高度等规格基本一致。5、乔木胸径须大于10cm,色块修剪后高度须大于60cm。三、苗木土球和树穴标准1、乔木类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灌木类土球直径是地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树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40-60cm。树穴深度应大于土球高度20-40cm。3、公园、大片绿地树穴用小型挖掘机挖掘,人工修整。四、苗木修剪标准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五、苗木施肥、种植标准1、各种花草树木均需施放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施肥时,将腐熟饼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加10cm种植土。 2、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型一致,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朝主要方向。 自然式栽植要充分体现绿化方案意图和施工图要求,树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4、定根水必须及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5、色块(绿篱)植物须做到满栽密植、到边到角。6、道路绿化带内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种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保持种植土层厚度。7、公交站台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要设置护栏。六、苗木固定、支撑标准1、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必须保持垂直。2、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七、植物配置标准1、坚持绿量第一,丰富色彩。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增加木本花卉。老城区内小块绿地栽成小树林。2、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选择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银杏、黄山栾树、杂交马褂木、青桐、中槐、椿树、白玉兰等树种为辅。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每日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于当日全部栽植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日施工垃圾必须于当日全部清理干净。2、施工队伍必须统一着装,苗木严禁乱堆乱放。3、大苗装卸必须使用吊车,并配备有经验的吊装驾驶员,吊装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九、质量监督标准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附件:3.1、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3.2、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3.3、乔木花灌木尺寸图附件3.1: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序号树种胸径Фcm树高cm冠幅cm枝下高cm1法梧Ф10-15400-600350-550全冠300-3202美洲黑杨(大叶)Ф10-15600-800230-380全冠300-3203泡桐Ф10-15350-550350-500全冠300-3204香樟Ф10-15450-650300-450全冠300-3205银杏Ф10-15550-700250-400全冠300-3206杂交马褂木Ф10-15550-750300-500全冠300-3207黄山栾树Ф10-15400-600300-450全冠300-3208中槐Ф10-15350-550250-400全冠300-3209椿树Ф10-15400-600350-500全冠300-32010合欢Ф10-15350-550350-500全冠300-32011白玉兰Ф10-15350-550230-380全冠300-32012青桐Ф10-15400-600350-550全冠300-32013雪松550-750250-400全冠30-50附件3.2: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序号树 种D地径cm树高cm冠幅cm枝下高cm/色块密度花灌木1红花夹竹桃150-200100-150丛生2日本晚樱D6-8270-350170-220120-1503蜡梅D6-8200-300180-20060-804木槿D4-6200-280120-18060-805红花紫薇D6-8300-400180-230120-1506红叶李D6-8300-400200-23030-507碧桃D6-8200-300180-20060-808红枫D6-8200-300180-25080-1009花石榴150-170100-230丛生10桂花250-300200-250丛生11木芙蓉D4-6150-2007-10分枝2-4cm/枝3年生12丰花月季/爬藤月季3年生40-50修剪后30-4036株/m2色块13红叶石楠60-80修剪后40-45(毛球)36株/m214法青60-80修剪后35-4036株/m215红花继木60-80修剪后40-45(毛球)36株/m216蜀桧60-80修剪后30-4036株/m21.附件4 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城市道路必须种植行道树,株距为5m,并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一、树种选择标准适地适树,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黄山栾树、中槐、椿树等树种为辅。二、树穴、土壤标准1、行道树树穴规格长宽深为1.6m×1.6m×1.6m,特殊情况不小于1.2m×1.2m×1.2m,深度要见底土。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将树穴内土方全部挖出运走。 3、回填的土壤必须是拌合30%泥炭土的种植土。三、质量标准1、行道树一律选用圃地苗,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2、行道树胸径须大于12cm;分枝点高度为3-3.2m,商业门点前为4m。3、行道树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四、修剪标准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五、施肥、种植标准1、首先在树穴底铺15cm厚碎石垫层,再回填一定厚度的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并设置通气排水管。2、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或有机肥。施肥时,将腐熟饼肥或有机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再加10cm种植土覆盖。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4、定根水必须即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5、树穴上面需设置树池盖板,并与树池侧石平齐。六、固定、支撑标准1、行道树支撑采用扁担桩方式,埋深大于1m。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2、胸径15cm以上的行道树采用直径6cm以上钢管支撑。七、行道树与杆管线距离标准1、行道树与路灯杆、供电杆、交通信号柱等间距须大于2m。2、地下管线埋设应避让行道树;无法避让的,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行道树种植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栽。2、树穴过夜、大苗吊车装卸、现场施工人员等,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九、质量监督标准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附件4.1:行道树树池种植剖面图及扁担桩立面图 附件5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一、绿地、设施管护标准1、及时清除绿地(带)、树池、树盘内垃圾、砖石瓦块、枝叶、杂草、萌蘖,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2、游园步道、广场、公园每天上午7点以前完成普扫;全天侯清扫保洁,随时保持绿地清洁;及时清除园区内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3、及时维修护栏、树池侧石、铺装等设施,树池、绿化带内种植土应低于侧石5cm。4、绿地内、树木上无拉挂、刻画张贴、悬挂物、禁锢物等。5、对松动、歪斜的树木支撑要及时扶正加固,损坏的树木支撑要及时更换补齐。6、对毁绿、破坏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执法部门查处,对损坏的绿化、设施要及时进行补植、修复。二、喷淋浇水标准1、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每年3-10月每月浇水不少于一次。灌木、地被30℃以下天气适时浇水,30℃以上天气每3天浇水一次,35℃以上天气每天浇水一次。每次浇水应细浇慢灌、浇足浇透。2、每年4-11月三日内、12月-次年3月七日内应对植物喷淋一次,确保绿化无积尘(雨雪天气除外)。三、修剪标准1、乔木、花灌木修剪:4-11月,每月修剪抹芽、除蘖不少于1次,每年修剪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衰弱枝不少于2次,随时修剪腐枯枝、病虫枝和损伤枝及有碍交通安全枝条;及时修除花后残花败叶;修剪的剪口或锯口要平整光滑,树木损伤创面大于5cm(直径)或20cm2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2、整形灌木、种植块、地被修剪:针叶类植物萌条超过5cm、阔叶类萌条超过10cm要及时修剪;种植块要带线修剪,达到线直面平、轮廓清晰;暖季型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型草坪保持在8cm以下;及时清除修剪残留物。四、补植标准1、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补植:对于缺株、枯死、长势不良的行道树及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应在5日内完成同品种、同规格全冠苗的补植、更换,补植后与现有苗木干径、分枝点、冠幅、高度等基本一致。2、种植块、地被补植:缺株断档、稀疏空洞的种植块和斑秃地被应在3日内完成补植。补植要求:对2㎡范围内超过3处缺株断档、稀疏空洞的种植块及地被,采取成片起挖合并后再按照“满栽密植、到边到角”的要求成片补植,栽植修剪后与现有种植块高度一致。补植后需强化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灌木因道路侧石地下倒角无法种植到边和现有苗木亮脚超过15cm的路段,须用麦冬镶边,做到无黄土裸露。五、开盘、施肥标准1、树木开盘:有开盘条件的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每年开盘松土不少于2次(春、冬季),盘面直径以树木胸径的8-10倍为宜,要求线条圆滑、盘面平整。2、施肥:行道树及开挖条件允许的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结合开盘松土采取沿树木环沟深挖30cm(或穴施)的方法进行施肥;有树池铺装的的行道树可揭开1-2处盖板,采取打孔施肥的方法进行施肥;种植块、地被及无开挖条件的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采用撒施或用水溶解后浇灌;施肥后必须及时进行浇水、喷淋,防止苗木根部、叶片灼伤。3、施肥量:每年4月、11月各施一次复合肥。施肥量(干施量)乔木250克/株?次,花灌木150克/株?次,种植块30克/㎡?次,草坪10克/㎡?次。六、涂白、裹干标准1、涂白。10月下旬-11月中旬,对落叶乔木、花灌木涂白防冻。涂白材料配比为水︰生石灰︰硫磺︰食盐=40︰10︰1︰0.5。涂白高度为乔木1.6m,花灌木1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保持一致。2、裹干。常绿乔木,用草绳、蒲包、塑料薄膜等材料严密包裹树木主干和比较粗壮的分枝,裹干高度2m,同一路段、区域的裹干高度保持一致;次年4月初在植物萌芽前及时撤除防寒物并销毁。七、病虫害防治标准1、安排专人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每年4月下旬-11月,根据不同病虫害发生危害规律,提前做好防治防控,喷药应在无风晴天进行雾状喷洒,并按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的顺序进行,不留空白;11月-次年3月应结合冬季养护管理,通过修剪清理病虫枝、清除枯枝落叶、冬耕培土、合理施肥等措施,清除越冬病原菌,并辅以必要的药剂防治。2、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地下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药物埋设或人工捕杀的方法防治。3、严禁使用化学药剂除草,以免灌木、草坪枯死。八、应急抢险标准1、随时扶正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和倒伏树木。 2、明确专人负责,有24小时抢险联系电话,遇险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遇台风、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绿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交通畅通和公共安全,保护绿化成果。九、考核奖惩办法1、业主单位应成立绿化养护考核机构,负责绿化养护考核工作。2、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评定成绩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须在5日内完成整改。3、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月养护经费,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一年内有2次不合格的,扣除养护经费,中止养护合同,降低施工企业资质。4、年考核为优秀的,给予1-3万元奖励,通报表彰,优先推荐参加招投标。附件6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为奖罚细则(试行)为加强园林绿化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规范对施工企业违规行为的管理,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一、奖励措施1、工程竣工验收时,大苗木成活率达到99%以上,小灌木、色块满栽密植率达到99%以上,给予合同价款2%奖励;2、养护期结束时,大苗木成活率达到99以上,小灌木、色块满栽密植率达到99%以上,给予合同价款2%奖励;3、绿化工程获合肥市广玉兰奖,给予合同价款3%奖励。二、违规处罚1、在规定时间内不进场施工的,处以2000元/日罚款。超过20日不开工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2、地形整理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处以500元/处罚款(100 平方米以内);3、规定深度内土壤不符合种植土要求的,责令整改,并处以10元/平方米罚款;4、树穴规格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处以20元/个罚款;5、树穴回填土高于侧石的,责令整改,并处以20元/株罚款;6、苗木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处以50元/株(乔木)、20元/平方米(色块)罚款;7、色块、地被栽植密度不够、不到边到角的,责令整改,并处以20元/平方米罚款;8、乔灌木栽植后有歪斜的,责令整改,并处以20元/株罚款;9、树木支撑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处以20元/株罚款;10、现场施工垃圾清理不及时或清理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处以500元/次罚款;11、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元/次罚款;12、擅自变更工程量或工程内容的,责令整改,处以2000元/项罚款;13、违反绿化施工工序施工的,责令整改,并处以2000元/次罚款;14、竣工工期延期10日以内的,处以合同价1%罚款;延期20日以内的,处以合同价3%罚款;延期超过30日的,处以合同价5%罚款;15、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处以合同价20%罚款;16、一年养护期内,不能及时补植、更换、扶正苗木,及浇水、修剪、清理垃圾、防治病虫害等,处以1000元/次罚款;1次月查不合格的,处以合同价1%的罚款;第2次月查不合格的,处以合同价2%的罚款;17、移交验收不合格的,处以合同价30%罚款;18、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不缴纳罚款的,暂停拨付工程款,由建设单位上报市园林管理部门,启动不良记录程序;19、养护期满前三个月内,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绿化发生死亡的,处以死亡绿化造价2倍的罚款。三、相关事项1、整改由监理单位签发整改通知单,并监督实施;2、罚款由建设单位签发罚款通知单,并交由监理单位监督执行;3、罚款全部上交市财政。附件7:合经区绿化大会战督查核验管理规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全称):合肥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全称): 为保证在质量保修期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养护范围内的除草,绿化带的整洁(无杂物),灌木、草坪的修剪、整形,乔木的定枝、定杆,苗木病虫害的防治,及时更换死亡苗木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一、苗木规格术语说明(1)树高、冠宽、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2)树高(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后梢顶至地面的高度。(3)冠宽(树冠宽、树宽)指树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4)树干直径(1.2米高直径、干径)指树干离地面1.2米处的直径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双干、多干或分枝树,则以断面积推算之。(5)冠厚(树冠厚),指树冠厚度的尺寸。(6)护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的直径平均值。二、苗木检验标准苗木栽植前,无论新植、补植、换植均应经发包人检验认可,不合格者应随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使用:(1) 不符合招标规格、质量要求的。(2) 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3) 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4) 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5) 剪型类植物材料,其型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6) 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7) 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8) 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9) 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10) 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三、土球挖掘标准(1)挖掘树木,应按树木胸径的 8—10 倍为土球的直径,其深度视其树种根盘深浅而定。(2)士球挖妥后,应先用草包包裹土球,再用草绳捆扎,先横扎;再斜扎,交叉密扎,按三角或四角捆扎法完成土球包装,最后以绳子绑住树干固定之后,方可挖倒树木取出,取出后进行土球底部包装应以不露土为准。 (3)树木下面的直根或较粗的根应以钢锯锯之,切口整齐,不可撕裂,尤不可以用圆锨乱砍.(4)树木倒地后,阔叶树应剪除叶片及幼枝.针叶树则不可剪.(5)修剪枝条应以保持树姿优美为要,保留粗枝剪除不良枝条,侧枝以外小枝.应使树冠易通风透光并防止病虫害发生. 四、苗木运输标准(1)大乔木类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影响成活率及树姿变形。(2)大树应以吊车吊运,搬运时应注意枝条不可折断,土球尤不可破裂。(3)运输时应由车身偏后顺序往前装载, 树枝不可逆风而装。(4) 若在24小时内不能运达现场的,应在途中及时检查并采取保湿措施.(5)若树冠超出车辆过长、过宽、过高者,应用显著标记标示。 五、现场整地标准(1)整地之地形必须自然缓坡,满足排水要求,不积水。(2)整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为粗整地及细整地。粗整地所回填的土应用不含任何垃圾的纯净土,完成浇水夯实后,方可再进行细整;细整地的回填土应加入植物所需的肥料。 (3)整地之地形应考虑泄水坡度及土壤安息角,如为坡地其坡度应平顺完整,不可颠簸凹凸不平。(4)整地时,应在地形谷地处设置导沟,以便导引排水,,避免地面径流直接冲刷。 六、种植穴开挖标准(1)植穴位置必须配合植栽图面及地下、地上土木建筑物电杆等平衡配置图,可以酌予调整株距,若考虑到将来树冠、根系的发展,可以稍作移位。(2)植穴深度宽度,应按土球四周及底部平均预留10—20CM宽度的标准开挖,以便回填客土,余土除土质优良者不可回填。若废土量多而影响排水,整地时,应运离工地。 (3)植穴客土应为好土,其它均不得使用。(4)客土和规定回填植穴内,应拣除石砾、水泥块、砖块及其它有害杂质才可以使用,加入的肥料应不少于总土量的1/4。(5)大乔木的植穴深度最好为1m至1.2m;植穴最底层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层。(6)灌木的植穴深度最好为35cm至45cm;植穴最底层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层。 (7)地被草坪的客土厚度至少10cm。 七、植物栽植标准(1)应配合植栽图面所示,先栽植较大型主体树木,而后配置小乔木及灌木类。(2)植物材料应垂直埋入土中,植深应低于植穴上线5-10cm为原则,不得过深过浅,更应考虑新填土壤日久下陷的幅度。(3)种植时植穴底部应先置松土10—20cm厚,回填应使用所定分量之肥料混合土,四周土壤应分次埋下,同时灌水充分夯实,夯实时应注意避免伤及根系及护根土球,然后表面再置一层松土,以利吸收水分空气。八、支柱规格标准(1)支柱宜于定植时同时设立,植妥后再加打桩,以期固定。(2)坡地栽植,应注意雨水排除方向,以避免冲失根部土壤。(3)杉木桩长至少应2m,水平撑材长应60Cm以上,末径应在5Cm以上,并应剥皮清洁后刷桐油防腐。(4) 粗头削尖打入土中,以期牢固,打入土中深度应在50Cm以上,并应在挖掘30Cm后以木槌槌入。(5)支柱应为新品,有腐蛀折痕弯曲及过分裂劈者不得使用。(6)支柱与水平撑材间应用铁钉固定,后用铁丝捆牢。(7)支柱贴树干部位加衬垫后用细麻绳或细棕绳紧固并打结,以免动摇。 九、后期管理、保护、抚育标准(1)树木花草保养保护期,自全部种植工程完工检验合格起算24个月。而补植部分自复检合格日起算24个月。(2)管理:承包人应负责保护保养管理一切工作。包括平时浇水,排水、预防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浇水之次数视树种及天气而定,除非天雨,否则应在栽植后一星期内天天浇水一次,第二星期约二天一次,第三星期约每星期一~二次,最重要者为视土壤湿度而定。追肥须在栽植成活后60天方可施行,有机肥则须在栽植成活三个月后方可施用,承包人并应按植物之习性决定肥料之种类及用量。如发现树木动摇或倾斜时,随时扶正踏实,重新固定支柱,捆扎用麻绳松脱时应随时重新捆紧,腐烂部分则应更新。 (3)定期查验;树木每月、草花每旬查验一次,并应作查验记录。(4)承包人应在种植工程完工初验后,在保修期内始终保持按原设计植物及其所定规格负无偿补植换植责任。(5)完工检验时发现不符规定者,应立即换植。查验时发现梢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的应立即更换,发现枯死、半枯无养活希望的,应立即补植。草本花卉因带土或管理不良呈半枯萎状态影响开花时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指示随时换植。 十、其它 在图纸及施工说明书或细则上未指定之工作,但在一般园艺技术上必需要做之工作,则应随时听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指示办理。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养护期两年2.2养护期自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3、养护期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它人员处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工程款支付条款执行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