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KCYSHD-ZB-084)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2项目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1.3项目规模:约39.6万m2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5本次招标工程: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夜景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2、招标范围:
2.1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项目夜景照明系统施工图纸,结合勘查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施工准备、夜景照明方案施工报批、现场预留预埋、材料及设备订货、现场安装实施到竣工调试、洞口及线槽修补、垃圾清理、系统清洁、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
本工程界面划分:设计确定的控制箱至夜景照明全系统,包括控制装置、线管、线槽、线缆、灯具、配件、支架等。若有不明确的由现场工程师划分界限为准,中标人必须执行招标人划分指令,并不得由此获得任何补偿和索赔。
2.3本次招标未划分标段,招标范围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所有夜景照明系统,但招标人有权根据是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等因素,决定发包范围和是否新引进其他分包单位,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发标时间:
3.1.1 2020年月日18:00前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商务部。
3.1.2 2020年月日12:00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通过电子邮件送至招标人(投标疑问发送至********04@qq.com的邮箱,联系人:禹琴,联系电话:182*****590),过后不补,招标人在2018年月日将进行统一的电子邮件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的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刘春廷,联系方式:186*****441。
3.1.3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月日12:00前。标书呈递地点: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商务部。
3.1.4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4、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为:优良;实测点数合格率达到100%以上,观感评分(新标准)必须为“好”。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等规范要求。本工程涉及规范标准较多,上文未列的均以国家及地方要求为准,地方规范与行业规范相矛盾的以较严格的条款执行。
5、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以招标人及业主审批通过的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定期下发工期进度计划指令,该指令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合同约束力)。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6.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6.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6.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6.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6.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7.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一: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7.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7.2.1项目经理简历表(须二级建造师以上证明);(技术标格式文件1)
7.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技术标格式文件2)
7.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技术标格式文件3)
7.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技术标格式文件4)
7.2.5劳动力计划表;(技术标格式文件5)
7.2.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夜景照明安装详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7.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7.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7.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7.3.3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简易征收备案证明)等;(详情请见附件四)
7.3.4近三年来企业获奖情况。
7.4密封:
7.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7.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7.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8、投标注意事项:
8.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安装条件、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8.3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9、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9.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9.2投标文件未密封;
9.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9.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9.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9.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9.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评标:
10.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0.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0.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0.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招标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中标,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进入议标程序,通过议标接受最低定价的投标人为最终中标人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1、其它:
11.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2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1.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2、投标人资格:
1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2施工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2.3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均依法通过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
12.4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2.5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
特别声明:不允许在其他单位注册的二级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工程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任何形式的转包给其他单位。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夜景照明各系统工作逐步开始,现场工作面逐步形成,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无论乙方是否踏勘均视为已经完全掌握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在施工现场指定一个接驳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含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临时围墙由招标人修建,具体范围以现场布置为准,招标人设置保安岗位亭,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出入管理制度执行,但招标人无义务为中标人的所有到场材料机械财产做任何看管和保护。
1.5现场施工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招标人修建,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若施工中道路及工地大门必须根据建设单位其他需要无条件拆除或调整,投标人必须配合拆除或修建。工作面移交给投标人后,相关临建设施及临时道路的围护、清洁、交通指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垂直运输设备及脚手架: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垂直运输设备及脚手架,中标人使用招标人资源的,相关费用招标人可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1.7住宿及办公室:招标人提供住宿和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安排为准,现场有食堂,饮食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若因本工程业主及进度原因导致现场住宿及办公室拆除,则招标人向中标人指定地点搭设临时办公及住宿场所,搭设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亦可自行租用房屋,其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1.8招标人提供高程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准确性由中标人自行复核),其余测量放线由中标人负责。
1.9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工程夜景照明施工图纸,中标人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复印、打印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深化设计后的施工图纸,须由业主认可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盖出图章及相关单位的审查专用章,深化后的施工图纸须提供招标人、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各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夜景照明工程竣工资料的制作、整理、复印、刻录等有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1.10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2.1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3.1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7条。
2、第一部分 经济标商务标部分
2.1具体详见合同中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合同全部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3)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合同。
3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编制说明及标志依据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说明
3.1.3本次投标的工程施工目标及施工范围
3.2工程概况及特点
3.2.1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3.3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机构说明
3.3.1项目经理简介及项目经理的工程经历
3.3.2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3.3.3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3.3.4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3.3.5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劳动力的来源
3.4施工组织总体布置
3.4.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说明
3.4.2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3.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
3.5.1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3.5.2根据招标要求,能达到的理由及采取措施
3.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3.6.1设备型号、操作、保养及维修一览表
3.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3.7.1工程施工流程(包含各细化工序的施工流程)
3.7.2工程施工工艺(含进行每道工序时所使用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及方法)
3.7.3施工重难点分析(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哪些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
3.7.4技术创优措施(进行本工程施工时可通过本单位实力及施工经验从哪些方面进行施工优化及施工技术创优)
3.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8.1确保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试验合格,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为好。
3.8.2检验批中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85%以上。
3.8.3特殊、重要过程技艺评定100%,一般过程技艺评定85%。
3.8.4确保材料100%合格
3.8.5对防止质量通病( ……)的措施专述
3.9施工措施
3.9.1各专业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措施
3.10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3.11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4、第三部分商务标部分
4.1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7.3“第三部分商务标部分”。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章纪律和监督
4.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4.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3对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4投诉
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工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有权向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投诉。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中建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拟签订合同中付款方式的投标报价如下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增值税税率 | 下浮比例/计价方式(含税) | 下浮比例/计价方式(不含税) | 备注 |
1 | 夜景照明工程 结算价款 (中标实施部分) | 工程款(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含税)*(1-下浮比例%)-应扣费用} | 工程款(不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含税)*(1-下浮比例%)-应扣费用}/(1+税率) | 本工程:特指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业主:特指成都天投双创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聘请的造价过程控制单位; 本工程计价基础:详见本合同、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已经完全理解本工程计价基础的含义和结算程序并完全接受按照以上计价基础和结算方式进行报价,我公司承诺填报的下浮比例已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材料下上车及场内多次转运及运输、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工具使用费、深化设计费、方案报批费、印刷文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切措施费、规费、施工管理费、企业管理费、保险(含为建筑工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等一切保险)、抢工费、水电费、利润、预期的材料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风险费用及本工程涉及到的全部税金。除合同约定以外,贵公司无需再向中我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2、本工程定价采用工程总造价(包工包料)下浮形式,即按以上计价原则下浮 计入。即乙方结算工程款(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含税)*(1-下浮比例%)-应扣费用};乙方结算工程款(不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含税)*(1-下浮比例%)-应扣费用}/(1+税率)。我公司全力配合贵公司进行与本工程业主的结算工作,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使用贵公司劳务作业人员、材料及现场机械设备等贵公司资源,我公司按实际占用资源量向贵公司缴纳费用。具体缴纳方式为:按实计算。
3、我公司承诺自行组织、租赁垂直运输设备、水平运输机械及脚手架。我公司承诺最终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我公司负责收集、整理、成册、归档和移交给贵公司并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合同中合同条款。
5、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6、我公司同意贵公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我公司清楚的理解,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8、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拒绝或接受;
9、我公司承诺理解贵公司采用包人工﹑包设备、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机电方案报批、包深化设计、包管理、包结算、报竣工资料等全包干的发包方式。
10、我公司承诺若中标,拟投入到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贵公司规定品牌范围内(品牌范围详见投标函附件)选择,并报贵公司审核通过后方能采购使用,若未经贵公司审核通过擅自购买,则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独自承担。
11、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公司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件:夜景照明工程品牌范围表
材料名称 | 品牌/厂家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灯具 | 广东柏顺、沈阳亮美、三雄极光、欧普、飞雕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配电箱柜成套厂 | 科星、川开、金邦、达卡、麦隆、成都强天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浪涌、微断、塑壳开关及框架 | 上海人民、惠州海格,常熟开关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接触器、热继电器 | 上海人民、常熟开关、富士电机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路由器、交换机 | 华为、H3C 华三、中兴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电缆及电线 | 四川新东方、鑫电、四川德源、美河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同轴电缆、光纤、信号线 | 天诚、普天、江苏帝一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紧定管及配件 | 兴光华、志达、朋正、天津银泽、英光华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镀锌钢管 | 中山钢管、华岐钢管、鞍山钢管厂、天津友发、潍坊宇通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工程的品牌要求,并严格按照品牌范围要求采购材料,若出现品牌范围外采购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 至 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6)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7)若为特种作业,应包括特种作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纳税人类型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附件五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总部 2、项目主管 3、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
4、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单位:人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合同
(合同编号: CSCEC2B-XN-KCYSHD-ZYFB-00?)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年月日
合同条款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 证 机 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级
第二条:工程分包概况
1.工程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3.机电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3.1.乙方承包范围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夜景照明工程采用包人工﹑包设备、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包结算、包验收、包深化设计、包竣工资料等全包干的发包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3.1.1.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夜景照明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业主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总包合同中关于夜景照明工程范围的具体说明内容。即本工程涉及夜景照明的全部工作内容,不限于图纸、合同、招标文件及来往函件、设计变更、本工程业主指示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3.1.2.本合同承包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此工程相关施工措施、因施工失误造成的剔打修复、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和使用、脚手架重复搭拆、场内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竣工资料移交,竣工验收及移交前的卫生清洁等全部内容;竣工结算由甲乙双方以甲方名义与本工程业主结算,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结算资料;隐蔽验收、竣工资料等工程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归档(具备移交档案馆和业主的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3.1.3.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夜景照明专业分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项目夜景照明系统施工图纸,结合勘查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施工准备、夜景照明方案施工报批、现场预留预埋、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洞口及线槽修补、垃圾清理、系统清洁、维护、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
本工程界面划分:设计确定的控制箱至夜景照明全系统,包括控制装置、线管、线槽、线缆、灯具、配件、支架等。若有不明确的由现场工程师划分界面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因界面明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可能的返工或拆改费用)。夜景照明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配合机电专业分包等专业承包单位,保证各交叉作业有序进行。
3.2.乙方需完成夜景照明专业管线综合排布(即二次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图纸需取得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造价咨询方、甲方确认后方可按之施工。深化设计费及印刷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已综合在下浮比例中考虑。
3.3、幕墙工程、电气工程等专业工程在实际施工工程中存在交叉作业时各专业工程分包必须通力配合,以保证工期质量满足业主及合同要求,对于施工界限模糊或各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矛盾之处均以甲方书面确定为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内容及附件;
(2)投标承诺函及清标问卷;
(3)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合同;
(4)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以排列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生效时间在后的为准;序列、时间均相同的或在同一份文件规定相互矛盾的,由甲方选择适用,乙方无任何异议。
第四条:供应材料设备明细
本专业分包工程中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但乙方需保证各施工区域间同类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质量统一;各施工区域承包人之间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和规定时间内协商确定唯一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质量,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确定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质量,则由甲方指定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质量,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质量的指定范围由业主及甲方确定,各承包人之间协商的规定时间由甲方根据工期等实际情况确定。
材料品牌如下所示:(附品牌范围表)
材料名称 | 品牌/厂家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灯具 | 广东柏顺、沈阳亮美、三雄极光、欧普、飞雕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配电箱柜成套厂 | 科星、川开、金邦、达卡、麦隆、成都强天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浪涌、微断、塑壳开关及框架 | 上海人民、惠州海格,常熟开关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接触器、热继电器 | 上海人民、常熟开关、富士电机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路由器、交换机 | 华为、H3C 华三、中兴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电缆及电线 | 四川新东方、鑫电、四川德源、美河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同轴电缆、光纤、信号线 | 天诚、普天、江苏帝一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紧定管及配件 | 兴光华、志达、朋正、天津银泽、英光华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镀锌钢管 | 中山钢管、华岐钢管、鞍山钢管厂、天津友发、潍坊宇通 | 满足设计、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第五条:计价方式及合同暂估价
5.1.计价方式:本项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5.1.1本工程业主与甲方计价结算方式:以已标价清单、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经本工程业主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计算基础,具体计价模式详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5.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量规则;
5.1.3.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安装)》计量规则;
5.1.4甲乙双方计价方式:乙方结算工程款(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含税)*(1-下浮比例%)-应扣费用}。乙方结算工程款(不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含税)*(1-下浮比例%)-应扣费用}/(1+税率)。
注1:乙方下浮比例已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机械设备及小型工器具和机具、材料及设备上下车及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含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补贴、各类社会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劳动保护,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及税费(含增值税、合同印花税)、外地进当地的施工管理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竣工保修及为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采取的措施费等;预期的材料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风险费用。垂直运输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提供,费用包含在下浮比例中;仓储、堆场等利用工地现有场地,由甲方指定,乙方搭设,费用已经包含在下浮比例中。
注2:乙方下浮比例已综合考虑包括且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切措施费、规费、施工管理费、企业管理费、保险(含为建筑工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等一切保险)、抢工费、水电费、资金利息及财务费用、利润、预期的材料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风险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注3:乙方下浮比例包括乙方向政府各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材料送检、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
注4:乙方下浮比例包括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注5:乙方下浮比例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维护费。
注6:税费管理和税费缴纳:按工程所在地方税务机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注7:乙方下浮比例包括其他分项工程与之发生的配合费,包括涉及安装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管理、施工内容的协调、配合、技术指导、交底等工作内容。
特别说明:甲方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方负责各专业施工作业间协调配合,并督促乙方执行合同及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安全、进度满足合同、本工程业主、甲方及工程建设实际需求。乙方明确了解本工程涉及专业多,交叉工序广,因此甲方并不能全面及时的处理各种问题,乙方作为本工程承包方,乙方有义务负责与各专业分包接洽,处理交叉工序替换、专业工程前后交接、施工面交接等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下浮比例中综合考虑。即除甲方与本工程业主结算的签证、变更、索赔以外(同样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下浮后计入总价),其余情况产生的返工、拆除、重建、窝工、赶工、协调工作、清理等工作,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5.2.不论安全文明费、规费、税金等是否为不可竞争费用或可调费用,乙方均应充分考虑此部分因素,在下浮比例中进行综合考虑。
5.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施工阶段的各项迎检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4.乙方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违约金,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5.5.甲方代乙方施工项目或修复乙方施工缺陷的费用,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5.6.甲方代乙方交纳的劳务纠纷费用、安全事故费用等,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5.7.乙方下浮比例包含了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或多次)转运、装卸车费用以及由于甲方原因(或业主原因)导致的每月累计停工5日内的窝工费用。
5.8.为满足质量、安全、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不做任何调整。
5.9.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冬季确实无法施工时,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调剂施工人员,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内。
5.10. 乙方下浮比例包含了施工期间的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CI标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生产产生的垃圾及完工清场的垃圾必须清理至甲方指定垃圾堆场堆放,垃圾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5.11. 乙方下浮比例包含了施工各工作面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工。
5.12.由于乙方失误所造成的返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追究因乙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乙方按造成的经济损失收取双倍违约金。
5.13. 乙方下浮比例包含了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5.14.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缴纳的费用。
5.15. 乙方下浮比例包含了自身施工范围内和协助其他分包的成品保护用工。
5.16合同暂估总价
合同暂估含税总价:元整,大写:元整;不含税总价:元整,大写:元整;税金:元整,大写:元整;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合同暂估总价。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元(按不少于暂定合同额的2%投入使用),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施工内容及具体要求
6.1.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划分详见第二条第3款中约定的内容及甲方通知为准;
6.2.本工作范围内如因乙方原因安装修改增加的洞口剔打、钻孔及修复清理所需的人工、材料及工具等均已包括在乙方下浮比例中;
6.3.施工管理:施工期间为强化质量管理,达到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质量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的意识,乙方必须建立现场管理班子,根据工程情况配备足够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班组作业必须由班组长带班作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建质【2008】91号文)规定: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并每天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包括宿舍和厕所及环境卫生)其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若乙方未按要求设立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收取乙方5万违约金并勒令整改,若仍不整改,甲方可要求乙方退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和工期等方面一切损失。
6.4.乙方应当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现行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进行生产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规范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进场班组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控制培训教育,并作出书面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字),及时报送甲方,每缺少一次甲方将收取乙方200元违约金。
6.5.乙方负责自己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每一处施工完工后做到材料收捡干净并回收利用;乙方必须确保承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随时收捡清除施工现场余留建渣、材料、工具,建渣必须装袋打包从楼梯或机械吊运下楼至甲方指定地点按文明施工要求堆放,严禁往外或楼下抛掷,否则按《中建二局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细则》严重处罚。
6.6.乙方必须保证每天住宿房间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被子、鞋袜、衣帽及工具用具摆放整齐。
6.7.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由乙方自理并持证上岗。
6.8.乙方自备的机具及材料、劳保用品如下:
6.8.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工具、用具、临设配电箱(现场二级配电箱开始)、临设电线、临设电缆等,均由乙方自备并安装,费用自理。
6.8.2.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乙方采购,安全帽的颜色必须统一,帽上编号由甲方负责编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扣除,绝缘靴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保护用品均由乙方提供。
6.8.3.除甲方供应的材料以外的所有主材、辅材及耗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提供。
6.9.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的收集、填写、整理然后配合甲方统一组卷归档, 竣工验收前的清洁卫生工作满足移交业主条件(包括人工费、工具、用具及材料费)。
第七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法律法规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各节点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和进度计划为准);
完工日期: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以甲方进度计划为准,2019年10月30日竣工验收(四方验收:业主、甲方、监理及设计)。
乙方进场具体的开完工日期,均按甲方的规定办理书面的开工、完工时间确认表。甲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进度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签收。
7.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10000 元/天对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100000 元/天对乙方收取违约金;对于非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三日内书面报告甲方,经监理、业主及甲方认可后,工期可顺延。
7.3.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7.4.合同各部分对工期处罚约定不一致的,以较严苛的要求为准;合同中约定的完工日期为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实体完成并通过四方验收的时间,这仅意味着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工后,不再承担任何关于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工期延误责任。如果乙方承包工程的完工日期与整体工程的竣工日期不一致,乙方在整体工程竣工前依然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
7.5.上述工期要求规定对乙方所产生的抢工措施费和其他一切额外增加费用已包含在下浮总价中。
7.6.乙方的进度计划:乙方需在开工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两份符合合同要求的详细的工期进度计划,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过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乙方进度计划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每个阶段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制造、货物送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等详细计划和详细说明。
7.7.乙方实施过程中应每月向甲方报告现场实际进度执行情况,进度报告应以书面报告方式提交,对于偏离合同约定工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相应措施纠偏;对于乙方进度计划与甲方进度计划不符或冲突的,乙方应调整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甲方审批。
第八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8.1.质量等级为:优良;实测点数合格率达到100%,观感评分(新标准)必须为“好”。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等规范要求。本工程涉及规范标准较多,上文未列的均以国家及地方要求为准,地方规范与行业规范相矛盾的以较严格的条款执行。
8.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8.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在质量检查中每发生一次不合格,则甲方将按5000元/次对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业主单位对甲方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8.4.本分包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8.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付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9.1.预付款:无
9.2.进度款:甲方按月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月的20日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所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在次次月5日前,按甲方结算金额的70%支付(扣除相关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后);
9.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机电工程完工并达到清场移交条件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甲方结算金额的75%(扣除相关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后);
9.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收集结算资料并报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5%,本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并获得审计报告后双方办理竣工总结算,在竣工总结算签字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竣工总结算金额的97%。
9.5.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缺陷期为2年,本工程甲方与业主的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且甲方收回保修款六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扣除相关违约金及代扣代缴费用后)。
9.6.夜景照明工程月进度工程款总额及单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甲方与本工程业主办理完成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成的结算价款为准。
9.7.其他:签证、变更、索赔、材料价差调整经业主认可后支付同月进度款。
9.8.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9.9.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9.10.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9.11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9.12、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及管理:
9.12.1、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9.12.2、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9.12.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9.12.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9.12.5、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9.13.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能力,若因业主工程进度款支付滞后,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9.14计税方式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9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 服务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
第十条:工程变更及结算
10.1.乙方所有变更须经业主及甲方确认后生效,所有签证、变更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商务经理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审核后生效(具体详见签证及变更实施流程)。
10.2.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10.2.1.确认工程量变更价款遵循以下原则: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范围调整和设计变更均由乙方完成,所有涉及增加的费用按甲方与业主结算金额下浮%在总价上进行增加或减少。
10.2.2.如应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乙方未能采购而由甲方代为采购的,费用按甲方实际采购价加上3%采购费自包干总价中扣除。
10.3.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指令、技术核定等工程变更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并由乙方负责资料整理、会签、配合甲方报审、核对变更款等工作,因乙方工作疏漏导致的变更项目款项无法收取,乙方承担自身及甲方损失。所有变更计价原则按10.2.1条款执行。
10.4.由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指令、技术核定等工程变更导致上一步已完成工序需要拆除、翻新、清理、加固等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例如:新增管线需要墙体开洞,脚手架搭设、开洞、补洞、抹灰修补、建渣清运等工作均由乙方实施),乙方不实施或部分实施以上工作,甲方为保证工期及现场秩序有权指定他人完成,他人完成以上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10.5.乙方应按完成的合同工作内容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并共同报业主审核。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专业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最终结算工程量以业主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10.6.因业主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0.7.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工后且经过四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时效性由乙方负责,由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确认收到的结算资料并在45天内整理整个工程相关结算资料,资料整理完成后由乙方配合甲方报送本工程业主,与本工程业主结算核对工作由乙方全程参与并全力配合甲方;本工程业主审核完成后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算通过政府审计确定后方为最终结算结果,结算最终结果送项目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此后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是否经项目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本工程结算全部通过业主指定的评审中心评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最终结算书。
第十一条:工期、质量
11.1.双方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民工工资、材料浪费等方面违约,甲方将从其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性罚金,违约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1.2.若乙方将所承包工程进行转包、非法分包,甲方将合法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1.3.乙方现场劳动力或其他资源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工期违约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在接到甲方工期调整指令后,7天内未能达到甲方工期要求,甲方将没收乙方工期保证金。
11.4.乙方现场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质量违约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在接到甲方质量整改指令后,未能及时整改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甲方将没收乙方质量保证金。
11.5.乙方现场安全生产、安全投入、安全设施等不能满足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在接到甲方安全整改指令后,未能及时整改达到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将没收乙方安全保证金。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甲方将没收乙方安全保证金。
11.6.乙方现场文明施工不能满足四川省标化工地及中建总公司CI相关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文明施工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四川省标化工地”、“成都市文明工地”、“中建CI金奖”,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结算额的2%计算)。
11.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管理,遵照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11.8.乙方必须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一旦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甲方经调查确定后将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先行支付。若因民工工资等相关问题,导致民工上访、滋事等行为,甲方将没收乙方民工工资保证金。
11.9.乙方其他违约金,甲方对乙方进行的相应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11.10.乙方单方面恶意要求调增单价、围攻项目部或业主、单方面停工等,若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甲方将收取乙方5%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11.11.乙方负责办理自有员工的社保和自有设备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11.12.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现金或五大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补齐。
11.1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在乙方全面履行完成本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无息返还。
11.14.如乙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处置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全部保证金仍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第十二条:组织保证
12.1.组织保证
12.1.1.甲方派项目经理周林城 ,组成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12.1.2.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作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 元/天。
12.1.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12.1.4.在开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明确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并委托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签收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及资料签收工作,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设备仪器的说明和资料。
12.1.5.乙方必须配备一名总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如未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收取乙方5000元/人/月违约金。
12.2.深化设计
12.2.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夜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本工程业主及甲方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分包商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工艺、方法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
12.2.2.乙方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按业主设计要求、工程施工需要而进行的深化设计工作,深化设计工作必须在业主或设计授权权限内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不应改变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深化设计费及深化设计成品所需的排版、印刷、复印、装订等费用由乙方承包,并已包含在总价下浮比例之中。
12.2.3.乙方提交的深化设计成果必须经本工程业主、甲方、监理及设计一致同意后方能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作为结算依据还必须取得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认可),乙方免费向本工程业主、甲方、监理及设计提供深化设计图纸及电子版资料,具体份数以甲方要求为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下浮比例之中。乙方提交深化设计时间跟甲方进度计划保持一致,乙方保证不会因深化设计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2.2.4.乙方负责审阅施工图纸并作出合理性建议,发现图纸中有任何问题需及时向甲方设计部门报告,再由甲方向业主或设计报告。
12.3.施工组织设计
12.3.1.乙方在签订合同14天之日向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由甲方负责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12.3.2.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措施等变化,乙方随时调整施工组织总设计;对于需要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乙方需在工程实施前报甲方审批。
12.3.3.乙方理解本工程的结算特殊性,本工程部分措施费用计算需按方案实施,因此乙方上报给甲方的方案需全面考虑实际施工与结算等因素,以便以后作为措施费结算依据之一;因乙方滞后、考虑不周、遗漏、错误等原因导致的施工方案不足以满足结算要求,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2.4.竣工资料
12.4.1.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竣工资料的编制、会签、整理、入册、装订并保证竣工资料符合本工程业主及成都市政府相关规定。
12.4.2.乙方整理后的竣工资料需在甲方规定时间移交给甲方资料室,移交份数及装订要求及质量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无条件配合,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下浮比例之中。
第十三条:施工计划
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前3天内向甲方递交2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准备投入的劳动力计划、材料、小型机具、设备等计划安排;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计划的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计划,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工序,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总体安排,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4.1.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外出施工证明、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
14.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5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并提供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14.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办公室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对乙方收取每次200 元/人的违约金,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其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双方职责及施工条件
15.1.甲方职责
15.1.1.甲方按时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甲方根据本工程业主出图进度 ,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纸板图纸一套及电子版图纸一套(若有),电子版图纸仅作为参考,甲方提供的图纸不足以满足乙方需求,乙方可自行复印,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5.1.2.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15.1.3.检查隐蔽工程,主导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15.1.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5.2.乙方职责
15.2.1.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监督管理。
15.2.2.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须承担本合同结算总额10% 的违约金。
15.2.3.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若有缺席情况发生,乙方按1000/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2.4.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乙方未经检验合格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收取乙方20000元违约金。
15.2.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15.2.6.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索赔任何费用。
15.2.7.乙方选派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以及施工人员需得到甲方考核认可后才能进场施工,甲方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无条件服从。
15.2.8.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配合甲方完成档案资料的交验。
15.2.9.乙方负责积极配合甲方对业主的月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等结算工作,若乙方态度消极不予配合,甲方有权收取乙方50000元违约金。
15.2.10.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协调各交叉作业及各专业工程,若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收取20000元违约金。
15.2.11.乙方负责退场清场工作并满足移交业主条件。(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可要求其他承包商完成原本应由乙方完成的清场作业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收取乙方1000元违约金。
15.3.施工条件
15.3.1.场地情况:主体结构施工已开设,夜景照明各系统预留预埋已逐步开始,现场工作面逐步形成。
15.3.2.施工用水:由甲方在施工作业层提供一个接驳口,乙方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5.3.3.由甲方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含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5.3.4.现场道路及围墙:甲方提供现有的道路和围墙,甲方负责协调各单位材料运输及堆码,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已有围墙和道路的清洁、整理、交通指挥及维护等工作,甲方提供的现有的围墙和道路无法满足乙方要求,乙方可以在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自行增加围墙和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道路和围墙需要拆除则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拆除后因乙方需求需修建围墙及道路,由乙方负责修建(甲方重新规划修建的除外)。
15.3.5.甲方向乙方提供高程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准确性由乙方自行复核)其余测量放线由乙方负责。
15.3.6.甲方提供现场安保人员及监控设施,但甲方安保人员及监控设施只负责整个工程的进出秩序和基本监控,乙方自行负责其办公、施工等过程中的财产保护,办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财产损失、物品遗失、物品损坏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自行安排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特别提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材料/设备乙方负责保管,遗失、被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第十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6.1.本工程必须获得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若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甲方对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均按照成都市标准化工地要求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
16.2.现场材料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材料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同时办理材料入库登记手续,并刷好各种标志。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且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 元/次的违约金。
16.3.乙方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工程价款中扣除,且乙方支付甲方1000 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安全
17.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建筑工人社会保险如由甲方统一购买,则相关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
17.2.本工程架体、垂直运输设备、起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等具体做法全部参照甲方安全施工文件及专项方案实施。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防护工器具),部分安全防护措施项目,甲方出设计图纸,乙方照此制作,达到整个项目防护一体。
17.3.在施工期间,乙方确保按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成都市标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标识。如因乙方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
17.4.若业主、监理公司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定,甲方除了按1000 元/次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的扣除外,还要进行未达标的违约金收取,此违约金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7.5.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按照中建企业要求,配置齐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在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并且统一工人服装。
17.6.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罚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17.7.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管理协议。
17.8.每收到一次监理或业主通知单,要求对质量、安全进行整改的应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安全、质量责任与风险责任
18.1.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为保证质量的实现,甲方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预扣质量保证金,当满足合同约定退还条件时按合同约定进行退还,否则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8.2.乙方承担安全保证责任。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价款中代为支付由乙方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事故及火灾、中毒事故产生的费用,乙方表示知晓并同意。
18.3.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项目的一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风险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风险转嫁于甲方。
第十九条:材料管理
19.1.乙方必须书面明确专职材料人员,并负责与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进场材料,并由乙方负责材料资料的整理及材料报验。
19.2.乙方需最少提前三个月将要施工的材料计划、材料数量、材料品牌(除甲方供应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品牌上报三个以上)上报给甲方,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给业主和监理。
19.3.材料的提供:乙方是在熟悉本工程图纸并了解图纸细部做法,对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的所有主材、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如发生质量规格差异,甲方有权收回此方面的材料采购权,由此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于业主确定的品牌须按要求采购且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19.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工(包括甲供材料)。具体内容包括:材料上车、卸车、吊装、搬运、堆码、维修、保养及归还等,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借故拖延、要挟甲方增加费用等,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收取乙方1000元违约金。
19.5.材料的使用管理: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不得对现场其它分包单位材料进行乱拉扯、乱挪用,严格按照总包方材料管理办法进行材料管理。
19.6.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品牌及质量由甲方负责,乙方供应的所有主材及辅材品牌必须报甲方审核通过并得到业主、监理的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品牌的选择方式和流程:①乙方入场前需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填报一份完整的材料/设备品牌表交予甲方(每种材料/设备填报三种以上品牌),甲方从乙方填报品牌中选择满足本工程业主的具体要求的品牌并填报材料/设备品牌表供业主审核(若乙方所报品牌不能满足甲方和业主要求或延时填报,甲方自行填报品牌上报业主审核);②甲方在乙方入场后提供一份已经由业主审核并确认的材料/设备表给乙方,乙方会同本专业工程其他专业承包商(若有)一同确定本工程最终使用的材料/设备确认表,若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乙方和本专业工程其他专业承包商(若有)未能就材料/设备品牌选择达成一致,则甲方负责确定材料/设备品牌 ,乙方对此无异议。具体如何确定材料/设备品牌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无论使用何种方式,乙方均接受并安排好材料供应计划。
本专业分包工程中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并要求保质保量,若因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的返工及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20.1.甲方提供的设备:所有设备、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20.2.乙方提供的中小型设备以及小型工器具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
20.3.工人所需的所有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备。包括但不限所列品种,如:服装、手套、电工胶鞋、劳保服、安全带、电焊防护罩、雨衣、电焊眼镜等。
第二十一条:临时设施
甲方提供的生产、生活用临建及水电设施,若由乙方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冬雨季及高温施工
22.1.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的要求。
22.2.完成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第二十三条:保修
本工程质量缺陷期为2年,工程获得成都市优质工程、质量缺陷期满且甲方回收质保金按合同约定,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若出现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工程的情况,则质保金每一个阶段的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该阶段甲方代为支付部分后(包括所有的修复费用、补偿费用以及甲方加收的管理费用)的余额。乙方仍应继续完成本保修书第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4.1.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若违约进场施工,甲方按每人每次2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4.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成都 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成都 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成都 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24.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甲方按2000元/次收取乙方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24.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24.5.对土堆、砂堆、水泥等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刮风时造成扬尘,如有发生甲方将对乙方收取2000元违约金并要求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向乙方加倍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25.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5.2.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及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25.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同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
26.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将对合同单价中的相应部分的费用不予办理结算。
26.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 10000 元违约金。
26.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甲方付款不到位、资金、设备、材料、劳动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款。
26.4.乙方保证不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现场停工待料,且乙方需全面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施工需要及进度安排,乙方一旦出现上述违约情形,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将收取乙方违约金10000元/次,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26.5.严禁乙方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闹事、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元/次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6.6.若乙方发生围堵项目部大门及分公司总部,给项目部造成负面影响,一旦发生,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违约金。
26.7.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本合同已另行约定违约金的、或对违约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选择适用较高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27.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7.2.本合同自盖章之日生效,该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接收电子文件邮箱地址:,甲方可通过该邮箱向乙方传达文件、信息及通知等,电子文档达到乙方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有关本协议履行的书面文件、书面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27.3.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公司仔细、全面地研究了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CSCEC2B-XN-KCYSHD-ZB-026)、招标补充文件和招标答疑(以下统称招标文件),我公司无条件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承诺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接受按结算总造价下浮形式进行投标报价和确认。
2、我公司明确投标报价的所有工作内容均按工程总造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并接受按此总造价下浮比例进行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承包范围调整,我公司同意在结算时按合同中规定的总造价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3、我公司所递交的询标回复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4、工期承诺: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投标标段范围内的如下相应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甲方确定的总进度计划和周旬进度计划为准):
4.1.工期安排,甲方总进度计划和月旬进度计划为准,甲方抄送给我公司的总进度计划和月旬进度计划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我公司有约束力。
4.2.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原因影响工期累计不超过七天(含七天),夜景照明工程全部完成时间不变。
4.3.我公司承诺每延误上述规定的工期1天,则支付贵公司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夜景照明工程全部完成时间每延误1天,则支付贵公司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支付金额上限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5、工人工资发放承诺:我公司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可能出现的滞后,我公司承诺自行筹集资金,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若我公司工人因未按时领到足额工资到贵公司项目部或业主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寻衅滋事、讨要工资,所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若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次。若上述情况扰乱贵公司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则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次。
6、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承诺垂直运输机械及场内材料多次转运机械及脚手架均由我公司自备,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7、我公司承诺: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要求以成都市相关文件、贵公司安全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要求及中建系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为准),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我公司同意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自我公司的结算总价中扣除,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我公司承诺:在无贵公司书面停工通知的前提下,我公司自行停止施工,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支付贵公司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9、我公司同意贵公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我公司清楚的理解,贵公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投标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承诺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1、我公司承诺:接受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按工作要求对我公司的安排或调整工作界面,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和贵司计量进行相应的增减结算。如有违反将视同违约,我公司接受按每发生一次支付贵公司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12、我公司承诺:接受贵公司实名制管理,若贵公司在施工现场每发现1人/次未纳入实名制管理,我公司支付贵公司按每人次壹佰元的违约金。
13、我公司承诺本承诺函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在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 《合同》框架范围内,另行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罚款、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3)、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不含税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不含税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9. 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总包与分包方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业主及公司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要求,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20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2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50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含税5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芙蓉杯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其余未尽事项的处罚以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中相关条款为准。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伍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承包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商: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当地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起至甲方通知乙方退场之日止。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安全总监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一)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当地政府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二)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设施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
(三)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当地对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四)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当地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内墙腻子及乳胶漆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于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五)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内墙腻子及乳胶漆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内墙腻子及乳胶漆、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六)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签证、变更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一、合同内工作不允许办理签证。
二、合同外签证的办理程序
1、签证事件发生前,由申请部门经办人到甲方商务部申请签证指令,由甲方商务部部门经理核实该工作是否应该办理合同外签证。若确属合同外发生工作,则由甲方商务部人员登记乙方单位名称、乙方合同编号、指令编号、指令内容、预估发生工程量和预估签证金额和预计完成期限(即签证工期)。
2、登记完成后,打印签证信息,申请部门经办人签署《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商务部部门经理分配该签证的商务经办人并签字,乙方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同在《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上签字确认,项目生产经理及项目商务经理签字后原件交由商务部经办人留存(乙方负责人可留复印件),《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由商务部填写表头信息(与《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完全相符)后打印交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留存。
3、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同外签证工作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立即由申请部门经办人、商务部经办人和乙方负责人共同收方确认工程量,并将工程量汇总于《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甲方质量部、安全部及申请部门确认该签证工作是否已按质按量按期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若为符合要求则拒绝签字,若确认符合要求则签字确认,然后由分包负责人交至商务部部门经理处签字确认。
4、乙方应在签证发生当日甚至更早提出并敦促甲方相关负责人办理完签证申请,且必须在签证工作结束后3个日历天内(以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日期起算,日期涂改无效)签至商务部部门经理处,签证工作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以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日期起算,日期涂改无效)签至项目总工程师处。
5、乙方应在签证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日期起算,日期涂改无效)完善相关签证手续。
6、合同外签证最终发生金额和发生工程量必须在第1条预估范围内,若超出则需经办人亲自到项目商务经理处说明情况。
7、同一计量周期内发生的签证计入当期进度款,若签证发生时间跨越两个计量周期,则可计入下一周期。
8、以下情况的签证为无效签证,不得计入结算:a、未在甲方商务部登记并签署指令的签证;b、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至指定负责人处的签证;c、已按该管理办法登记,但完成工作中涉及合同内工作或与指令内容不符的签证;d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日期有涂改痕迹的签证。
9、本管理流程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工程的廉洁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甲乙双方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双方廉洁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洁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和人员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教育。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现金、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及贵重物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报销或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
6、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8、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9、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廉洁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10、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洁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包括现金、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及贵重物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8、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的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规定或违规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被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或甲方纪检部门发现并查实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情节严重的,有权将其列入公司分包分供方黑名单,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追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国建筑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中国建筑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电话:***-***********-***********-********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告知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商承诺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公司(分包名称)今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AB区室外总平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码),对于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我公司作如下承诺及补充:
1、合同外签证变更
我公司严格执行贵公司“月结月清”制度,每月定期上报确认合同外签证及变更,28天内未上报(从签证变更事件发生之日起算)合同外签证及变更的视为我公司放弃此部分费用,同时放弃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由的索赔。(具体的报送方式为,报送后贵方有权依据现场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或进行删减,修改意见提出后,我方再次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将承担责任)。我公司明白且同意合同外签证变更的费用不能超出5元/㎡;若超出5元/㎡,则我公司承诺自动放弃超出部分费用。
2、新增工作内容单价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新增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证、价格调整、新增清单项目,原合同工程量增加除外)而导致的费用金额超10万元以上的,贵我公司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或贵公司另行单独招标,(原合同相关内容不适用上述新增工作范围)否则我司自动放弃此部分费用;我公司同样完全清楚贵公司项目部任何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以及项目章盖章确认的核价单均无效,我公司完全清楚贵公司未授权项目部任何管理人员具有确定合同单价外价格的权利(包含合同单价调增、新增合同单价等),我公司亦完全清楚除贵公司正式合同以外的任何文件均不具有确定价格的执行效力。
3、工程计量
我公司完全清楚除且同意双方依据图纸计量的事项以外,其他计量必须现场收方(收货),现场收方(收货)必须完全按照贵公司现有制度执行,必须由三方以上参与见证并留下影像资料;我公司完全清楚除经确认的正式图纸及现场三方以上签字确认的收方(收货)记录以外,其他任何文件任何人员签字均没有计量效力。
4、结算效力
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贵公司结算管理制度,贵公司结算分为过程月度结算和最终完工总结算两部分,其中月度结算仅作为过程支付凭证,是粗略计量确权的依据之一,并非最终计量和最终金额确定的依据,最终结算依据为双方签确的最终完工总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我公司完全清楚最终完工总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才正式生效,才具备最终计量和结算效力,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贵公司项目部层面出具的完工证明、计量对数、结算单等仅仅为“审核”数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有权对任何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和再次对量对数。
5、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若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涉及到甲供材,我司将按贵公司甲供材管理制度执行,最终完工总结算双方必须进行甲供材对账(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扣件、钢筋、模板等),并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甲供材损耗率严格遵守,因超出合同约定损耗率而造成的材料亏损金额必须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否则贵公司有权不予办理最终完工总结算。
6.我公司保证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撤回及撤销。
(分包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总计划表 | ||||||||
1.表中“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 | ||||||||
主要类别 | 项目 | 内容 | 具体设备设施 | 金额 | ||||
(元)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1500mm的洞口水平安全防护硬质盖板及下方设置(单层双向)措施钢筋网片材料费 | |||||
>1500mm水平洞口防护,不低于1200mm防护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组装式 | ||||||||
电梯井、管道井竖向防护,高度不低于1500mm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电梯井、管道井、采光井等水平防护,采用钢管搭设网格 | 每层设置木枋,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材料费 | |||||||
张挂安全平网材料费 | ||||||||
后浇带用木板、挡水坎用材料费 | ||||||||
其它类型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安全防护设施 | ||||||||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有外脚手架的楼层临边、阳台临边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组装式 | ||||||||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无外防护架的二次结构临边作业 | ※安全带系挂钢丝绳或专用工具 | ||||||
楼梯侧边采用组装式安全防护 | ||||||||
基坑临边 | 格栅式 | |||||||
网片式 | ||||||||
平台、升降口临边 | 钢管扣件式 | |||||||
其它类型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侧边、平台临边、基坑周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材料费、人工费 | 安全通道、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防护棚 | 工具可拆装式 | ||||||
木工棚净高度不低于2900mm,双层硬质防护,上下层间距离不小于600mm | 敞开式 | |||||||
封闭式 | ||||||||
钢筋加工棚铺设防砸、防雨双层防护 | 工字钢桁架主梁、钢管架龙骨 | |||||||
方钢制作,螺栓连接组装 | ||||||||
小型机械防护棚 | 钢管扣件式 | |||||||
分段加工,螺栓连接 | ||||||||
其他类型临建设施安全防护棚 |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材料费、人工费 | 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 |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三级配电 |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 ||||||
※□便携式开关箱□配电箱工作插座 | ||||||||
电箱防护 | 方钢焊制 |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电缆安全防护 | ※电缆绝缘桥架、绝缘挂钩、瓷壶安全防护 | |||||||
电缆槽钢、木盒覆盖安全防护 | ||||||||
电瓶车用电管理 | ※电动车场外集中充电场所 | |||||||
生活区用电 | ※活动式板房宿舍限压限流装置 | |||||||
※生活区USB接口充电 | ||||||||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 变压器、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 |||||||
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低压灯泡、等材料费 | ||||||||
其他各种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及场所建设、安装、检测、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 外脚手架防护棚 | ※工具式可拆装悬挑硬质防护棚 | |||||
钢管扣件悬挑硬质防护棚 | ||||||||
钢管扣件悬挑软质防护棚 | ||||||||
悬挑脚手架工字钢、预埋环、吊环 | 悬挑梁工字钢 | |||||||
U型螺杆预埋件、吊环、压板(角钢) | ||||||||
“几”字型预埋件、吊环、木枋等 | ||||||||
连墙件 | 预埋高强螺杆式新型连墙件 | |||||||
※预埋钢管内外杆拉通式连墙件 | ||||||||
其他类型连墙件 | ||||||||
电梯井操作架 | 钢管扣件分段悬挑式操作架 | |||||||
※提升式钢平台所需工字钢、槽钢、4mm厚花纹钢板、操作架钢管(套管)、扣件等 | ||||||||
卸料平台 | 落地式卸料平台 | |||||||
悬挑钢平台 | ||||||||
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所需的挡脚板、钢管、脚手板、扣件等 | |||||||
安全网 | ※阻燃型安全网 | |||||||
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 附着升降脚手架租赁(购置)费用及防坠、防倾、同步装置检测、维护、保养 | |||||||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 其他外脚手架防护棚、悬挑脚手架、连墙件、电梯井操作架、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 | |||||||
各种脚手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检测费、人工费 | ||||||||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塔式起重机 | 塔吊基础四周定型防护网 | |||||
塔吊防攀爬装置 | ||||||||
※塔吊爬梯自锁装置 | ||||||||
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更新费用 | ||||||||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 定型化施工电梯防护门 | |||||||
铺设楼层出入平台木枋、模板等 | ||||||||
※人脸识别装置 | ||||||||
吊篮 | 安全锁、防坠器、急停装置、保险绳、安全绳、上限位等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费用 | |||||||
小型机具 | 圆盘锯、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搅拌机等安全防护设施 | |||||||
吊索吊具 | ※角钢焊接、方管龙骨、钢板网(钢板)封闭、吊环用Ф20mm圆钢焊接的料斗及吊笼,吊运钢丝绳、绳卡 | |||||||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装、检测、维护、保养所需人工费 | ||||||||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 群塔作业防碰撞系统 | |||||||
5.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中安全绳、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安全防护设施 | ||||||
6.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 间距不大于50m的室外消火栓 | |||||
※室内消火栓与作业面同步,每个消火栓配备的2套水带、枪头 | ||||||||
干管管径不小于100mm的消防管 | ||||||||
高度超过100m在建工程加压设备 | ||||||||
不少于2台的消防泵(设自启装置)互为备用 | ||||||||
※有效容积不小于54m3的消防水池 | ||||||||
临时用房 | ※临时用房选用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A级的建筑构件 | |||||||
※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A级的金属夹芯板 | ||||||||
其他消防安全设施、器材 | 防火卷材等易燃物临时存放作防火覆盖(如防火布)的材料费 | |||||||
设置在场外的可燃保温材料临时存放点或库 | ||||||||
取暖、升温用的燃煤及存放库、专人看护费用 | ||||||||
※活动式板房工人宿舍安装非感应式喷淋系统 | ||||||||
※北京片区项目和外地5万㎡以上项目配专职消防员管理费 | ||||||||
其他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砂、锹、斧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各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的安装、检测、维护、保养所需人工费 | ||||||||
7.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易燃易爆危险品 | 距离主体结构不小于15m,库与库之间不小于12m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 | |||||
※食堂气瓶封闭库房、煤气泄漏报警器、回火装置 | ||||||||
8.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材料费、人工费 | 机械设备、电箱、脚手架、活动板房等设备设施的防雷接地 | ||||||
9.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受限空间作业防毒设备设施购置、安装、监测、维护 | ||||||
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安装、维护等费用 | ||||||||
10.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材料费、人工费 | 安全通道、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木工棚、钢筋加工棚、小型机械防护棚等各类临建设施安全防护棚及活动房,设置缆风绳 | ||||||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 包括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材料费、人工费 | |||||||
11.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 包括资料及防地质灾害措施费 |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及其他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维护等 | |||||||
12.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 防尘雾炮机、喷淋降尘系统、洒水车、防尘网覆盖等设备设施 | ||||||
13.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 噪音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噪音监测仪及其他防噪音设备购置、安装及维修费 | ||||||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 包括防噪音隔离屏障等措施费用 | |||||||
14.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内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架或定型化钢平台、吊笼、料斗、电箱、定型化防护棚等安全设施验收后张挂的※红色或绿色标识牌、施工现场入口醒目位置滚动播放当日重要危险源的LED屏 | ||||||
二、项目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项目应急车辆购买费,应急库房设置,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
2.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材料费、场地费、人工费 | ||||||
三、项目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局级及公司级重要危险源作业部位语音安全提示器、在施工现场设置危大工程公告、危险区域设置危险警示标示等标牌、设施 | |||||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 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的费用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 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模板工程 | 工具式模板工程 | 滑模 | ||||||
爬模 | ||||||||
飞模 | ||||||||
隧道模 |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 |||||||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 ||||||||
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 | ||||||||
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
承重支撑体系 |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暗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起重吊装工程 |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 | ||||||||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拆除、爆破工程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拆除工程 | ||||||||
暗挖工程 | 隧道、洞室工程 | 矿山法 | ||||||
盾构法 | ||||||||
顶管法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幕墙、钢结构、人工挖孔桩等其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其它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水下作业工程 | ||||||||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其它地方要求专家论证的工程 | ||||||||
四、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 ※包括日常检查用的扳手、卷尺、手电筒等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各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费用 |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 需聘请专家参与检查与评估发生的费用 |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 包括局、公司、四级机构及地方政府部门检查督导发生的费用 | |||||||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 包括委托第三方检查费用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 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 | ||||||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 需聘请专家参与编制标准化建设图集、图册、制度的费用 | |||||||
五、项目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安全帽 | □智能安全帽,带芯片定位;□一般安全帽 | ||||
安全带 | □双肩式 □全身背带式 | |||||||
其他 | □※反光背心、□※工具袋 | |||||||
□防尘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长管面具、□焊接面罩、□焊接镜片、□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护目镜(防异物伤害护目镜、防强光紫外线护目镜)、□防冲击眼护具、□耳塞 | ||||||||
□绝缘手套,□焊工手套,□耐油、耐酸碱、防水手套,□防护手套 | ||||||||
□防穿刺劳保鞋、□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 | ||||||||
□耐酸碱胶靴、□绑腿 | ||||||||
□防坠器、□生命绳 | ||||||||
六、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每年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低于12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 |||||
每年对一般管理人员累计不低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 ||||||||
新入职员工岗前安全培训不低于24学时 | ||||||||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的工人入场教育 | |||||||
生产过程中,每年对工人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 ||||||||
节假日、季节性、作业人员换岗转岗安全培训 | ||||||||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 包括安全教育中各级到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演示、事故事件分析会发生的费用 | |||||||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 ※包括“行为安全之星”活动方案执行费用支出 | |||||||
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 包括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学习、培训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 包括三类人员取证培训 | ||||||
3.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 各种施工现场安全宣传图集、图册、书籍、标识、标牌、设施、设备制作、安装、保养及维护费 | ||||||
七、项目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1.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各种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研发费用 | |||||
2.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包括集成式环境实时监测与喷淋联动系统 | ||||||
八、项目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1.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包括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气瓶瓶阀、气瓶减压阀等安全保护装置 | |||||
2.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包括限速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等防护及保险装置 | ||||||
3.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各种电气设备防护、防雷接地装置检测 | ||||||
4.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 各种安全信号警示装置检测 | ||||||
九、项目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 建筑垃圾 | ※楼层建筑垃圾传料筒 | ||||
敞开式垃圾池(覆盖) | ||||||||
封闭式垃圾池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存放点(垃圾桶、垃圾池) | |||||||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 现场污染源控制发生的费用 | |||||||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运费,工程材料整理、清理人工费 |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包括※新进场及在场工人全员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 包括夏季防暑降温送清凉物品购置费用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 包括※冬期采用中央空调取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维护费用 | |||||||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 包括防煤气措施费用和防蚊虫叮咬措施药品购置费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包括密闭空间作业、水下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等 | |||||||
3.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包括日常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
4.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 包括吸烟亭、茶水亭内设置的宣传显示屏、空调等设施 | ||||||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 包括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费用及维修费用 | |||||||
5.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安全体系运行良好对项目部及个人奖励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评优费用支出和创优奖励费用 | |||||||
过程考核奖励支出 | 分包单位、班组、工人安全考核奖励费用 | |||||||
6.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设施及设备安全信息二维码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
总计 | ||||||||
编制人:(商务人员) | 审核人:(商务经理) | 批准人:(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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