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供电外线及35kV变配电所电气部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供电外线及35kV变配电所电气部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供电外线及35kV变配电所电气部分工程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决定的通知》(中国石化计〔2020〕136号)、《关于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50%,银行贷款50%。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供电外线及35kV变配电所电气部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供电外线及35kV变配电所电气部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35kV供电外线3km、35kV变电所一座。
2.4建设投资:天津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总概算254985.02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1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38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线路测绘、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送电完成全部工作,以及工程送电完成后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5) 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可选择分包或者不分包。投标人如选择分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无论投标人是否分包测量工作内容,承担EPC工作范围内测量工作的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1)持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持有工程测量专业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应符合3.1(1)、(3)、(6)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11日16时00分至2020年8月17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09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四号路以南、海防路以东;
邮编:300280;
联系人:马德良;
电话: 139*****102;
传真: /;
电子邮箱:madeliang791010@163.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
电话:***-********;
电子邮箱:doujh.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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