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网络设备采购竟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网络设备采购竟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采购办批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所需网络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竟标。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1
UPCG-120612
网络设备
1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委托代理商投标的,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函。
3、具有近三年内政府行业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
4、供应商须提供原厂维护服务。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 2012 年 6 月 26 日至 2012年 7 月 2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室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资格预审材料。
2、资格预审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类似业绩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预审结果的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2年7月5日 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2年7月5日 上午9:00
地 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地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英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
联 系 人:王英
电 话:****-*******(fax)/*******
电子邮箱:upxz@163.com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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