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惠生新城公租房招标公告

地铁惠生新城公租房招标公告


一 项目简介

地铁惠生新城位于沈北新区秀园一街2号,建筑面积25.1万平,共30栋楼,其中住宅占4174户。本次对该小区配建商业网点进行公开招商。

二 招商类型

1.公开招商、只租不售;

2.本次招商网点,不限经营业态。

重要说明:2-16-7、2-16-8、2-16-9、2-16-10号4处网点本次竞谈将作为一个整体标地,整体出租,不单独竞谈。

网点中标后,我司可向中标人提供:房屋图纸、蓝牌号审批单、施工许可证、土地证、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证照及许可,《房屋产权证明》需要中标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开具。

三 招标形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 公告日期:2020年8月12日-8月20日

五 招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准时开始

地点:惠生新城项目物业办公室

六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写清参与竞谈的目标网点、及所要经营的业态(每套网点只允许经营一种业态)、联系电话,视为报名生效。

备注说明:

1.扰乱我司竞谈工作及一切不符合竞谈程序的行为发生,将取消竞谈资格。

2.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我司公告底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如违反以上两条规定,当做废标处理,取消竞谈资格。

七 竞谈流程

1.现场提供资料,报名参加竞谈(详情见第六条)

2.一轮报价(试探性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底价);

3.二轮报价,价高者中标(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如低于第一轮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4.如二轮报价,出现相同价格,将开始第三轮报价,以此类推;

5.中标后,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向指定账户缴纳首年房租及押金;如中标人不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判定投标价格排序第二名的响应人中标,执行以上缴费程序,以此类推。

6.竞标现场只允许竞标人本人在场,其他陪同人员需门外等候。

7.关于办理入住:相关费用缴纳完成,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凭《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项目物业办理入住。

八 其他事项

1.物业费标准:2元/平/月(另行到所在项目物业缴纳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网点涉及水、电费预存款需要中标人一并缴纳)。

2.房屋租赁合同期限:3年,中途退租,已缴纳的房屋押金及房租不予退还。

3.房屋押金:3个月房屋租金(不计息) 。

4.租金支付方式:上打租,1年租金为单位收取。

5.免租期:3个月(承租年限最后一年履行免租条款),中途退租,将不予以免租期优惠。

6.续租约定:原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拥有优先续租权。第一续租周期为2年,第三个续租期为1年。

7.租金变动:超过3年租期的房屋租金变动幅度将参考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值评估结果。

8.其他费用:水、电、供暖费由承租方承担

九 所有商业网点均不允许承租人转租、分租经营,或私自改变投标经营业态,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解除租赁合同,不退还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押金。

十 咨询电话:********

十一 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十二 响应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辽事通)及国务院大数据行程码(如14天内有重点区域出行史(大连、乌鲁木齐、外籍归沈),将不能参加本次竞谈活动),并配合测温合格后,方可参加竞谈活动。响应人需自带黑色水性笔参与竞谈活动,现场将不提供用笔。

十三 如需查看网点,请在竞谈前与我司联系,竞谈现场不予查看网点。

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沈阳地铁惠生新城公租房项目

商业网点信息及底价

一 惠生新城项目本次招商信息及底价

项目北门:

1、2-16-10号,面积:164.24㎡,租金标准:16元/㎡/月;

2、2-16-9号,面积:164.24㎡,租金标准:16元/㎡/月;

3、2-16-8号,面积:164.24㎡,租金标准:16元/㎡/月;

4、2-16-7号,面积:164.24㎡,租金标准:16元/㎡/月;

5、2-16-5号,面积:141.1㎡,租金标准:16元/㎡/月;

项目西门:

6、2-24-1号,面积:145.13㎡,租金标准:16元/㎡/月;

7、2-24-2号,面积:175.27㎡,租金标准:16元/㎡/月;

8、2-24-3号,面积:199.87㎡,租金标准:16元/㎡/月;

9、2-24-4号,面积:145.13㎡,租金标准:16元/㎡/月;

10、2-32-2号,面积:159.86㎡,租金标准:16元/㎡/月;

11、2-30-1号,面积:173.28㎡,租金标准:16元/㎡/月;

12、2-30-2号,面积:169.64㎡,租金标准:16元/㎡/月;

13、2-30-3号,面积:169.64㎡,租金标准:16元/㎡/月;

14、2-30-4号,面积:169.64㎡,租金标准:16元/㎡/月;

15、2-30-5号,面积:143㎡,租金标准:16元/㎡/月;

16、2-30-6号,面积:139.36㎡,租金标准:16元/㎡/月;

17、2-31-3号,面积:144.76㎡,租金标准:16元/㎡/月;

18、2-31-4号,面积:174.83㎡,租金标准:16元/㎡/月;

19、2-31-5号,面积:213.83㎡,租金标准:16元/㎡/月;

20、2-31-6号,面积:144.76㎡,租金标准:16元/㎡/月;

二 重要告知

1.由于本次竞谈中的:2-24-1、2-24-2、2-24-3、2-24-4、2-31-3、2-31-4、2-31-5、2-31-6号8处网点为楼体下方底商,因安全需要,承租人在装修及改造房屋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梁、板、框架柱及剪力墙不可改动;

(2)电表、消防设施不可改动;

(3)排水设施不可随意改动;

(4)门、窗可在原洞口范围内改动。

如违反以上规定或未按物业公司装修要求,擅自改动室内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承租人全权负责。

2. 2-16-7、2-16-8、2-16-9、2-16-10号4处网点本次竞谈将作为一个整体标地,整体出租,承租人在装修及改造房屋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剪力墙、承重柱、构造柱不可碰触,电表箱、消防系统、外保温不可更改;

(2)排水系统不可擅自改动;

(3)伸缩缝处墙体禁止改动

3. 如违反以上规定或未按物业公司装修要求,擅自改动室内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承租人全权负责,承租方在拆改房屋前需先向物业报送书面拆改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时。

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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