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变更等)。并于2020年8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遂政采【2020】C096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0B********5 | 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 | 批 | 3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满足评审深度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同时需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最终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上登记备案(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登记备案截图及可查询网址)。
三、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大会。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县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袋装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须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磋商地点,逾期视为未递交,评审结束后,原件现场退还。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县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之前从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飞灰环评”字样,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磋商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①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资格以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磋商。
注:(1)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保证金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到账对账单为准;
(3)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单或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文献街44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32*****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迎宾大道6号13幢10-01号
电子函件:liangcan@jxzxtz.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公告附件:
采购详细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 1项 | 报价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地下水监测费、地表水监测费、土壤监测费、环境空气监测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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