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二次招标公告编号:2020172

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二次招标公告编号:2020172



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由昭通市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房地产业项目备案,项目序号:****************,项目代码2020-530602-70-03-02526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昭通市昭阳区迎宾大道与昭麻二级公路交叉口,项目占地约246亩,总建筑面积约561300㎡,总投资约40亿元。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1:酒店、办公区域的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建筑面积约149800㎡,工程发包限价为76327.76万元,其中:设计费发包限价为1833.35万元,结构设计顾问发包限价为385.97万元,建安工程费暂估发包限价为74108.44万元;

标段2:住宅区域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建筑面积约411500㎡,工程发包限价为121661.31万元,其中:勘察费发包限价为170.06万元,设计费发包限价为1719.92万元,建安工程费暂估发包限价为119771.33万元。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潜在投标人选择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另一个标段中标要自行放弃。投标人在编写及装订投标文件时,须注明所投标段)

2.3招标范围

标段1:酒店、办公区域的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具体如下:设计任务:方案深化设计(不含结构专业)、初步设计(不含结构专业、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含总图及红线内管线管网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专项设计、幕墙工程(含屋面)专项设计)及后续施工过程配合,并通过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设计顾问任务:从设计开始到施工图审查合格,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结构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包括超限设计(如有))阶段的设计服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顾问服务工作,相应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审查、验收。施工任务:施工图纸、清单、交房标准、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初装修、安装、设备及设备基础工程,以及弱电、消防、门窗、幕墙、亮化、人防设施采购安装、电梯采购安装、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锅炉设备采购安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车位划线、车库导视等工程施工内容。

标段2:住宅区域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具体如下:勘察任务:完成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如有),并提交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勘察报告,参加施工验槽、基础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设计任务: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施工过程配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任务:施工图纸、清单、交房标准、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装修、安装、设备及设备基础工程,以及弱电(智能化、光纤入户、四网合一)、消防、门窗、幕墙、亮化、人防设施采购安装、电梯采购安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五恒系统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及调试、车位划线、车库导视等工程施工内容。

2.4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到位。

2.5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

标段1:设计计划工期4个月,结构设计顾问计划工期4个月(与设计同步),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总共计划工期28个月(包含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标段2:勘察计划工期1个月,设计计划工期2个月,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总共计划工期27个月(包含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和工程施工能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按照《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不能同时担任结构设计顾问任务)

(1)企业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结构顾问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过类似业绩(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1项及以上;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类或结构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结构设计顾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结构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建筑结构或结构设计专业正高级或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职称,在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结构设计顾问合同为准)1项及以上;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结构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建筑结构或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为准)1项及以上;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拟派人员均须提供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和拟建建设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结构设计顾问: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结构设计顾问合同为准);

施工: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类似业绩: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标段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按照《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且满足本项目勘察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勘察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设计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1项及以上;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1项及以上;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有结构设计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1项及以上;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拟派人员均须提供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和拟建建设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企业业绩要求:

勘察: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勘察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设计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设计: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施工: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类似业绩: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工程。

4、信誉要求

(1)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ch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成员均需提供)。

(2)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9时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成员均需提供)。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省外企业参与投标,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若为联合体,其中施工企业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提供信息截图),其他企业提供企业入滇备案登记证书;

(3)投标申请人应对所上传的企业电子证照、人员证书、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在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实行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所投标段中“标段信息”的保证金账户、户名、金额缴纳。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交易中心开收据。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12日9:00时至2020年 8月18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09:30时;

8.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现场递交的光盘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若不一致,以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为准),地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详细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刻录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地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详细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别说明

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进场交易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①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公正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②投标人代表原则上只2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3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至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17号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青年路291号305室

邮 编:657000 邮 编:657000

联系人:肖术安 联系人:李美娟

电 话:158*****206 电 话:186*****253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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