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防疫体系(新冠检测、水质检测、冷链设备)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防疫体系(新冠检测、水质检测、冷链设备)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防疫体系(新冠检测、水质检测、冷链设备)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DSX-2020-023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连续流动分析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产品用途::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
  • PPP项目::否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2020-08-12至2020-08-18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进口理由: 国产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国产连续流动分析仪、国产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在技术参数上不能满足用户实际工作的需求。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建议购买进口设备(具体详见附件)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联系人:邹书珍
  • 联系电话:139*****630
  •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人民北路118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迪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8号绿地联盛6号楼2单元2201-2203室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修文县财政局
  • 联系人:谭钦文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黄秧巷
  •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1. ****************4/********051446/****************848.pdf" target="_blank">附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冷链 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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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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