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四期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四期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四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长安镇工业信息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四期工程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锦厦社区公寓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四期工程,工程造价约134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337,323.0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337,323.0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81042.73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3839.82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审查单位: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四期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园林景观工程:含地面铺装、坐凳、花架、道路部分等;2、景观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设备、电力电缆等;3、给排水工程,含管道敷设、雨水口工程、喷灌配件安装等;4、园林绿化工程,含栽植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 年12月19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与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没有注明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可提供工商部门的相关证明。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园林绿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 年08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08月21日09 时30 分。投标会时间:2020 年08月21日09 时30 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大开标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changan/)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2300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 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 ****-********转2001;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456号锦厦社区经贸大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楼七楼。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456号锦厦社区经贸大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

邮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 系人:李工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转2001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

2020年0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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