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交通组织调整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0年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交通组织调整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0年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交通组织调整工程咨询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20年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交通组织调整工程咨询?采购类型
服务类?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财政预算限额(元)
*******?项目背景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服务类清单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1 | PLAN-****-********01-01164? | 2020年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交通组织调整工程咨询? | 1.0? | 项? | ? | *******.0? |
具体技术要求
商务需求
序号 | 工作阶段 | 成果构成 | 数量 | 成果提交时间 | 成果验收方式 |
1 | 工作大纲阶段 | 工作大纲 | 4 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 通过交警局业务处审查认可 |
2 | 初步成果阶段 | 初步成果汇报 | 6 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 | 通过交警局业务处审查认可 |
3 | 最终成果阶段 | 最终成果报告 | 10套纸质和1份电子档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 通过专家评审会认可,邀请专家不少于3人。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调研调查费用 | ? | ? | ? |
2 | 研究费用 | ? | ? | ? |
3 | 项目评审及成果制作费用 | ? | ? | ? |
4 | 后期服务费 | ? | ? | ? |
5 | 专项费 | ? | ? | ? |
6 | 管理费 | ? | ? | ? |
7 | 税费 | ? | ? | ? |
投标总价(元) | ? | ? |
评标信息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部分 | 31 |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 | 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研究内容是否全面,内容与工作深度是否合理、深入;研究思路是否清晰,技术路线是否完整、正确。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数;评价为良得80%分数;评价为中得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6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能否全面、准确地识别项目的重难点问题,并清晰地加以阐述和分析,对策是否可行。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数;评价为良得80%分数;评价为中得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能否满足项目编制要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及确保项目完成的相关保障措施。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数;评价为良得80%分数;评价为中得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后续服务计划、内容、方式、期限等。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数;评价为良得80%分数;评价为中得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5 | 违约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违约事项处置原则、方式、措施、期限等。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数;评价为良得80%分数;评价为中得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 49 |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以下两项累加计分: (1)具有交通运输类、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50%分; (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交通管理相关咨询项目负责人的得50%分。 副省级(或以上)城市指的是: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二)评分依据: 注:提供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聘用合同、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成员不得少于8人,否则不得分。 以下三项累加计分: (1)具有交通运输类、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每人得10%分;具有交通运输类、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0%分,最高得60%分。 (2)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中有不少于2人应具有负责或参与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副省级(或以上)全市交通安全类项目经验或城市交通管理咨询类项目得20%分。 (3)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负责或参与政府部门委托的副省级(或以上)交通管理政策及交通组织优化经验得20%分。 副省级(或以上)城市指的是: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二)评分依据: 注:提供投标人与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在交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相关软件证书均可)的得100%分数,没有不得分。 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备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证明函》、《软件产品证书》等均视为“相关软件证书”。 | |
4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及无人机情况 | 7 | 专家打分 | 为本项目投入2台(或以上)调研车辆(5座或以上轿车)及1台无人机航拍设备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 自有车辆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租赁车辆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自有无人机航拍设备要求提供购买发票(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租赁的要求提供购买发票(凭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备注:法人代表自有车辆/设备不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设备;投标人分公司的车辆/设备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设备;投标人子公司或总公司的车辆/设备不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设备。 | |
5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未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100%分数,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进行承诺即得100%分数)。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 | |
6 | 本地服务能力 | 2 | 专家打分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的,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
? | 7 | 疫情防控 | 5 | 专家打分 | 1、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得60%分数。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所列的任何一项:名单查询网页链接之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即可得60%分数。 2、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得40%分数。投标供应商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投标供应商出具的《符合稳岗企业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签章,格式自拟)即可得满分40%分数。 注: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文件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
? | 8 |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 9 |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无履约评价为差的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 10 | 同类业绩 | 3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3项同类项目业绩,得100分; 2.具有2项同类项目业绩,得50分; 3.具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项目同类业绩是指: (1)具有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政府单位委托的全市交通安全类项目经验或城市交通管理咨询类项目业绩, 副省级(或以上)城市指的是: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2.同类项目业绩要求为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内的业绩,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 3.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4.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其他
公开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申报事项一览表 | |||||
序号 | 需明确事项名称 | 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 | 非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 | ||
填写内容 | 备注 | 填写内容 | 备注 | ||
1 | 是否派代表参加评审 | 是 | 填写“是”或“否” | ? | 不需填写 |
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填写“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 | 填写“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或“最低价法” | |
3 | 定标方法 | ? | 不需填写 | 填写“自定法”、“抽签法”或“竞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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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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