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巡逻专用艇、渔政执法船招标公告
海事巡逻专用艇、渔政执法船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2-07-03
开标时间: 2012-07-10 采购目录: 机动船艇
撰写人: 陈蓓
主题内容: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就上海市青浦区航务管理所海事巡逻专用艇、青浦区农业委员会渔政执法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竞谈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QPZFCG2012-040
2 项目名称:
包件1、 海事巡逻专用艇 1艘
包件2、 玻璃钢高速渔政执法艇 1艘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船舶检验认可受理的生产技术条件;有完善的工艺技术、生产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包件二应具有所配进口船外机国内代理商的项目授权委托书;
3、本身或委托的设计院具有船舶设计资质证书;
4、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
3 生产许可;
4设计单位经营执照及资质证书;
5联合投标时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6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3日内(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6室登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带好U盘)。
五、递交应谈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应谈文件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联系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
联系人: 陈蓓 盛晓冰
联系电话:***-********
传真:***-********
上海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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