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实施的科技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实施的科技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盐城市第四中学实施的科技楼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实施,获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12】 99 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科技楼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第四中学内。


3、工程规模: 实施面积约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98.4 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期要求: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7月 9 日开工。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为 一 个标段:科技楼改造工程(加固面积约5000平方米);招标内容为拆除、加固、修缮及改造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二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 建筑工程 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1 年 7 月— 2011 年 12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 6 月 26 日16:00至2012年 7 月 5 日16:00”。地点: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1号楼403室),联系电话:137*****877.


十、本工程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伍 万元,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注明项目名称,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中汇出,否则拒收投标文件。缴纳户名:盐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7000 1202 1000 0001 55。


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至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银行汇票开户行“汇票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模糊或盖在汇票边上缺角的,务必请开户行重新出具,否则汇票将被拒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和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地点:盐城市第四中学,缴纳和退还均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结算;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盐城市第四中学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孙建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345


地址:盐城市第四中学总务科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

二0一二年 六 月 二十六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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