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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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104-00574)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7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4-00574
项目名称: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01包
最高限价:*******.00元整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02包
最高限价:*******.00元整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03包
最高限价:*******.00元整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04包
最高限价:*******.00元整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拆除公司应该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防火、防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杜绝拆除操作的违章行为,设立安全围档(警戒线),不能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环境与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配拆除设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拆除任务,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物资、设备损失均由拆除公司自负。拆除公司应自觉执行《沈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沈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沈阳《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接受舆论监督,设置明显规范的交通引导标志。(二)拆除公司负责残土、砖石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做到随拆随清,残土、垃圾不得滞留,工程结束后场地达到规划要求的地面正负零(室外自然地面)。采购单位不指定弃土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选定(不得排放在大东区域内),运距自定,弃土地点不能占用相关村落、林地、耕种地、规范运输。因弃土地点选择及排放造成的违法占用耕地、林木损失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交付日期推迟的工程,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非上述原因延误工期,项目内容不能按合同期竣工,拆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四)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拆除公司进入现场前必须和征收主管部门签订《拆除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出现违规操作、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征收主管部门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拆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发现事故必须按要求在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 3.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必须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4.拆除公司严格按照中标合同内容进行拆除,在拆除供电系统时应按惯例实施拆除,电表前供电设施应由电业管理部门自行拆除,电表后供电设施由拆除公司负责拆除。 5.拆除作业时,拆除公司应先探明拆除物及其周边地下是否有以下设施:供水、煤气、供电、供暖管线,军用、民用通信电缆及一些辅助设施等,特别是地铁工程,拆除楼体时要格外注意,一定避免破坏地铁工程及辅助设施。对现场发现不明残留物、化学物品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临街拆除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要佩带胸卡、安全帽及安全保护设备,严格服从征收部门、监理部门及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调动,不得野蛮施工,擅自施工。房屋拆除必须实行降尘洒水湿式作业,严禁高空扬尘,拆除公司自己名下应该有至少一台喷(洒)水车常驻拆除现场。如不服从管理,采购人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除现场,后果由乙方自负。 7.拆除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责,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拆除公司在进入现场后,在拆除作业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拆除公司负责,建筑物由拆除公司负责看管,如有从建筑物落下物体发生事故由拆除公司负全责。 8.擅自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无资质包工队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清出现场。 9.拆除公司负责拆除现场移交空闲房屋的看管,房屋移交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 拆除公司负责办理拆除时相应的环保及排放手续。拆除公司应及时对现场裸露土地做好绿网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五)拆除公司在与征收主管部门办理完房屋拆除交接手续前,拆除公司不得进入现场拆除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拆除公司承担。(六)质量检查和返工 1.拆除公司应随时接受征收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且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2.本项目以最终与拆除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项目竣工后,拆除公司应报请征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征收主管部门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七)受委托监理单位有权对拆除方案及拆除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八)中标单位施工时,应对拆除区域内保留建筑物、铁路线做出保护方案,报请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九)因项目进度要求,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十)本次采购项目为拆除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此次拆除服务项目中产生的可回收材料的拆零变现。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上述残值评估值。(十一)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评估残值,递交形式为支票、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残值提交至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非税收专户。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递交评估残值则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十二)中标单位需在缴纳评估残值2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场,在进场后2日内全面展开施工作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01包拆除内容一、砖混结构建筑物拆除3769.97m2: 1.结构形式:砖混(单层)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预制楼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二、彩钢板房拆除2106.02m2: 1.结构形式:彩钢板房(厂房附属彩钢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屋面、钢屋架、钢梁、钢柱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三、钢结构厂房拆除6840m2: 1.结构形式:钢结构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雨蓬、钢屋架、钢梁、钢柱、吊车梁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四、砖混结构厂房拆除15499.95m2: 1.结构形式:砖混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柱、预制构件、屋面木屋架、钢屋架、屋面基层板、屋面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一)拆除公司应该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防火、防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杜绝拆除操作的违章行为,设立安全围档(警戒线),不能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环境与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配拆除设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拆除任务,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物资、设备损失均由拆除公司自负。拆除公司应自觉执行《沈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沈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沈阳《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接受舆论监督,设置明显规范的交通引导标志。(二)拆除公司负责残土、砖石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做到随拆随清,残土、垃圾不得滞留,工程结束后场地达到规划要求的地面正负零(室外自然地面)。采购单位不指定弃土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选定(不得排放在大东区域内),运距自定,弃土地点不能占用相关村落、林地、耕种地、规范运输。因弃土地点选择及排放造成的违法占用耕地、林木损失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交付日期推迟的工程,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非上述原因延误工期,项目内容不能按合同期竣工,拆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四)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拆除公司进入现场前必须和征收主管部门签订《拆除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出现违规操作、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征收主管部门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拆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发现事故必须按要求在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 3.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必须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4.拆除公司严格按照中标合同内容进行拆除,在拆除供电系统时应按惯例实施拆除,电表前供电设施应由电业管理部门自行拆除,电表后供电设施由拆除公司负责拆除。 5.拆除作业时,拆除公司应先探明拆除物及其周边地下是否有以下设施:供水、煤气、供电、供暖管线,军用、民用通信电缆及一些辅助设施等,特别是地铁工程,拆除楼体时要格外注意,一定避免破坏地铁工程及辅助设施。对现场发现不明残留物、化学物品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临街拆除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要佩带胸卡、安全帽及安全保护设备,严格服从征收部门、监理部门及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调动,不得野蛮施工,擅自施工。房屋拆除必须实行降尘洒水湿式作业,严禁高空扬尘,拆除公司自己名下应该有至少一台喷(洒)水车常驻拆除现场。如不服从管理,采购人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除现场,后果由乙方自负。 7.拆除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责,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拆除公司在进入现场后,在拆除作业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拆除公司负责,建筑物由拆除公司负责看管,如有从建筑物落下物体发生事故由拆除公司负全责。 8.擅自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无资质包工队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清出现场。 9.拆除公司负责拆除现场移交空闲房屋的看管,房屋移交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 拆除公司负责办理拆除时相应的环保及排放手续。拆除公司应及时对现场裸露土地做好绿网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五)拆除公司在与征收主管部门办理完房屋拆除交接手续前,拆除公司不得进入现场拆除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拆除公司承担。(六)质量检查和返工 1.拆除公司应随时接受征收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且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2.本项目以最终与拆除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项目竣工后,拆除公司应报请征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征收主管部门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七)受委托监理单位有权对拆除方案及拆除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八)中标单位施工时,应对拆除区域内保留建筑物、铁路线做出保护方案,报请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九)因项目进度要求,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十)本次采购项目为拆除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此次拆除服务项目中产生的可回收材料的拆零变现。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上述残值评估值。(十一)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评估残值,递交形式为支票、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残值提交至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非税收专户。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递交评估残值则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十二)中标单位需在缴纳评估残值2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场,在进场后2日内全面展开施工作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02包拆除内容一、砖混结构建筑物拆除776.01m2: 1.结构形式:砖混(单层)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预制楼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二、彩钢板房拆除4595.62m2: 1.结构形式:彩钢板房(厂房附属彩钢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屋面、钢屋架、钢梁、钢柱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三、钢结构厂房拆除19918.72m2: 1.结构形式:钢结构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雨蓬、钢屋架、钢梁、钢柱、吊车梁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四、砖混结构厂房拆除1135m2: 1.结构形式:砖混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柱、预制构件、屋面木屋架、钢屋架、屋面基层板、屋面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五、办公楼等建筑物35325.91m2: 1.结构形式:框架(多层楼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板、柱、预制构件、门窗、外饰面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一)拆除公司应该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防火、防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杜绝拆除操作的违章行为,设立安全围档(警戒线),不能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环境与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配拆除设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拆除任务,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物资、设备损失均由拆除公司自负。拆除公司应自觉执行《沈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沈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沈阳《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接受舆论监督,设置明显规范的交通引导标志。(二)拆除公司负责残土、砖石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做到随拆随清,残土、垃圾不得滞留,工程结束后场地达到规划要求的地面正负零(室外自然地面)。采购单位不指定弃土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选定(不得排放在大东区域内),运距自定,弃土地点不能占用相关村落、林地、耕种地、规范运输。因弃土地点选择及排放造成的违法占用耕地、林木损失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交付日期推迟的工程,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非上述原因延误工期,项目内容不能按合同期竣工,拆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四)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拆除公司进入现场前必须和征收主管部门签订《拆除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出现违规操作、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征收主管部门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拆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发现事故必须按要求在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 3.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必须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4.拆除公司严格按照中标合同内容进行拆除,在拆除供电系统时应按惯例实施拆除,电表前供电设施应由电业管理部门自行拆除,电表后供电设施由拆除公司负责拆除。 5.拆除作业时,拆除公司应先探明拆除物及其周边地下是否有以下设施:供水、煤气、供电、供暖管线,军用、民用通信电缆及一些辅助设施等,特别是地铁工程,拆除楼体时要格外注意,一定避免破坏地铁工程及辅助设施。对现场发现不明残留物、化学物品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临街拆除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要佩带胸卡、安全帽及安全保护设备,严格服从征收部门、监理部门及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调动,不得野蛮施工,擅自施工。房屋拆除必须实行降尘洒水湿式作业,严禁高空扬尘,拆除公司自己名下应该有至少一台喷(洒)水车常驻拆除现场。如不服从管理,采购人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除现场,后果由乙方自负。 7.拆除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责,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拆除公司在进入现场后,在拆除作业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拆除公司负责,建筑物由拆除公司负责看管,如有从建筑物落下物体发生事故由拆除公司负全责。 8.擅自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无资质包工队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清出现场。 9.拆除公司负责拆除现场移交空闲房屋的看管,房屋移交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 拆除公司负责办理拆除时相应的环保及排放手续。拆除公司应及时对现场裸露土地做好绿网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五)拆除公司在与征收主管部门办理完房屋拆除交接手续前,拆除公司不得进入现场拆除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拆除公司承担。(六)质量检查和返工 1.拆除公司应随时接受征收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且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2.本项目以最终与拆除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项目竣工后,拆除公司应报请征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征收主管部门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七)受委托监理单位有权对拆除方案及拆除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八)中标单位施工时,应对拆除区域内保留建筑物、铁路线做出保护方案,报请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九)因项目进度要求,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十)本次采购项目为拆除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此次拆除服务项目中产生的可回收材料的拆零变现。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上述残值评估值。(十一)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评估残值,递交形式为支票、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残值提交至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非税收专户。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递交评估残值则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十二)中标单位需在缴纳评估残值2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场,在进场后2日内全面展开施工作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03包拆除内容一、砖混结构建筑物拆除4663.96m2: 1.结构形式:砖混(单层)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预制楼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二、彩钢板房拆除4127.2m2: 1.结构形式:彩钢板房(厂房附属彩钢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屋面、钢屋架、钢梁、钢柱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三、钢结构厂房拆除6840m2: 1.结构形式:钢结构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雨蓬、钢屋架、钢梁、钢柱、吊车梁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四、砖混结构厂房拆除13087.55m2: 1.结构形式:砖混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柱、预制构件、屋面木屋架、钢屋架、屋面基层板、屋面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一)拆除公司应该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防火、防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杜绝拆除操作的违章行为,设立安全围档(警戒线),不能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环境与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配拆除设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拆除任务,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物资、设备损失均由拆除公司自负。拆除公司应自觉执行《沈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沈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沈阳《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接受舆论监督,设置明显规范的交通引导标志。(二)拆除公司负责残土、砖石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做到随拆随清,残土、垃圾不得滞留,工程结束后场地达到规划要求的地面正负零(室外自然地面)。采购单位不指定弃土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选定(不得排放在大东区域内),运距自定,弃土地点不能占用相关村落、林地、耕种地、规范运输。因弃土地点选择及排放造成的违法占用耕地、林木损失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交付日期推迟的工程,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非上述原因延误工期,项目内容不能按合同期竣工,拆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四)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拆除公司进入现场前必须和征收主管部门签订《拆除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出现违规操作、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征收主管部门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拆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发现事故必须按要求在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 3.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必须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4.拆除公司严格按照中标合同内容进行拆除,在拆除供电系统时应按惯例实施拆除,电表前供电设施应由电业管理部门自行拆除,电表后供电设施由拆除公司负责拆除。 5.拆除作业时,拆除公司应先探明拆除物及其周边地下是否有以下设施:供水、煤气、供电、供暖管线,军用、民用通信电缆及一些辅助设施等,特别是地铁工程,拆除楼体时要格外注意,一定避免破坏地铁工程及辅助设施。对现场发现不明残留物、化学物品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临街拆除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要佩带胸卡、安全帽及安全保护设备,严格服从征收部门、监理部门及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调动,不得野蛮施工,擅自施工。房屋拆除必须实行降尘洒水湿式作业,严禁高空扬尘,拆除公司自己名下应该有至少一台喷(洒)水车常驻拆除现场。如不服从管理,采购人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除现场,后果由乙方自负。 7.拆除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责,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拆除公司在进入现场后,在拆除作业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拆除公司负责,建筑物由拆除公司负责看管,如有从建筑物落下物体发生事故由拆除公司负全责。 8.擅自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无资质包工队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清出现场。 9.拆除公司负责拆除现场移交空闲房屋的看管,房屋移交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 拆除公司负责办理拆除时相应的环保及排放手续。拆除公司应及时对现场裸露土地做好绿网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五)拆除公司在与征收主管部门办理完房屋拆除交接手续前,拆除公司不得进入现场拆除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拆除公司承担。(六)质量检查和返工 1.拆除公司应随时接受征收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且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2.本项目以最终与拆除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项目竣工后,拆除公司应报请征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征收主管部门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七)受委托监理单位有权对拆除方案及拆除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八)中标单位施工时,应对拆除区域内保留建筑物、铁路线做出保护方案,报请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九)因项目进度要求,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十)本次采购项目为拆除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此次拆除服务项目中产生的可回收材料的拆零变现。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上述残值评估值。(十一)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评估残值,递交形式为支票、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残值提交至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非税收专户。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递交评估残值则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十二)中标单位需在缴纳评估残值2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场,在进场后2日内全面展开施工作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04包拆除内容一、砖混结构建筑物拆除6120.39m2: 1.结构形式:砖混(单层)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预制楼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二、彩钢板房拆除5781.99m2: 1.结构形式:彩钢板房(厂房附属彩钢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屋面、钢屋架、钢梁、钢柱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三、钢结构厂房拆除7490.93m2: 1.结构形式:钢结构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雨蓬、钢屋架、钢梁、钢柱、吊车梁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四、砖混结构厂房拆除3332.34m2: 1.结构形式:砖混厂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柱、预制构件、屋面木屋架、钢屋架、屋面基层板、屋面板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五、办公楼等建筑物9888.26m2: 1.结构形式:框架(多层楼房)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现浇混凝土梁、板、柱、预制构件、门窗、外饰面及砌体墙,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六、钢结构厂房拆除4958.36m2: 1.结构形式:大跨度钢结构厂房(中转库) 2.工作内容:主体结构拆除(包含门窗、彩钢板墙面、彩钢板屋面、雨蓬、钢屋架、钢梁、钢柱、吊车梁及檩条等钢构件拆除,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室内其他构件拆除(包含暖气片及管线、消防箱及管线、室内灯具及管线、室内外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整体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 3.本报价包含建筑拆除、建筑物垃圾装卸及场外运输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 2020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侧K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注明所投包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hs_huazhao@163.com,并通过电话告知代理公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龙
电话:***-********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8-12 附件: 东贸路20号征收项目拆除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终).pdf

标签: 拆除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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