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二次)

宝丰县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二次)

宝丰县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宝丰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宝丰县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宝丰县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宝丰县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经营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经营期:户外固定广告,设置期限3年;大型户外固定广告,设置期限5年;新建电子显示装置等户外广告设施造价较高的,设置期限10年。
2.建设地点:宝丰县城区迎宾大道全段、人民路全段、香山路全段、北环路全段。
3.招标内容:本工程共分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迎宾大道6处(其中现状整改保留2处);
第二标段:人民路6处;
第三标段:香山路8处(其中现状整改保留2处);
第四标段:北环路8处(其中现状整改保留1处);
第五标段:中型广告牌(详见户外广告具体设计)。迎宾大道130处;
第六标段:人民路154处;(中型广告牌)
第七标段:迎宾大道144处;(路灯广告)
第八标段:人民路172处; (路灯广告)
第九标段:香山路102处; (路灯广告)
第十标段:电子屏幕广告(详见户外广告具体设计)。新世纪广场入口位置2处;
第十一标段:人民公园设置1处。(电子屏幕广告)
以上各标段招标内容为主干道公共空间内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发布权利。
4.有关要求:中标人的中标方案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必须符合《宝丰县广告及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的规划要求,中标人按中标方案制作的广告设施如与城市规划调整等相冲突,中标人应拆除广告设施及附着物。同时,中标人设置的广告设施每年应免费提供1-3个月的公益广告发布时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取得工商商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企业或经营性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若是非本地(平顶山市)广告企业单位参与投标,必须在本地有企业分支机构或相关企业,以方便管理和维护;
四、报名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
五、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6月27日—2012年7月2日,早上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宝丰县住建局五楼)。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936
招标代理: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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