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诉服信息化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诉服信息化建设(项目编号:JH20-210112-0037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2-00370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诉服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4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诉服信息化建设
最高限价:人民币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诉服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是否进口:否,主要服务要求:1、全域诉讼服务一体机、2、全域送达一体机 、3、便民打印复印服务一体机(A3) 、4、便民打印复印服务一体机(A4)、5、智能导诉系统(立式触摸屏)、6、诉讼风险评估系统(立式触摸屏)、7、立案信息填报系统、8、自助诉讼服务系统 9、院长信箱10、要素式审判系统(6类案由)、11、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系统、12、案件评查系统、13、互联网法庭设备 1套、14、智能语音助手 37个。数量: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 2020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邮寄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联系方式:孙国威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宋安
***-******** 邮箱地址:s
********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安、蓝惠
电话:
***-********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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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11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诉服信息化建设.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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