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2年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教育局2012年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2012年学校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2012年学校维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标段至12标段):

一标段:北安小学、西安小学、长春市第三十中学、明德小学维修工程。

二标段:解放大路小学、长春市九十中学维修工程。

三标段:长春市六十八中学、红旗小学、富锦小学维修工程。

四标段:教师幼儿园、安达小学、慧达小学、少年宫维修工程。

五标段:乐山中心校维修工程。

六标段:南湖小学维修工程。

七标段:23中学、教育基地维修工程。

八标段: 富锋小学、希望学校教学、朝阳学校维修工程。

九标段:112中学维修工程。

十标段:朝阳实验学校、朝阳实验小学维修工程。

十一标段:白山小学、安民小学维修工程。

十二标段: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2012年学校维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招标。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8月8日,总工期21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也可以在多个标段中标。投标人针对每个标段须配备独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

3.6 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由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3日下午13: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

联系人:许鸥 王苹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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