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康桥镇康科路(罗桥路一浦桥路)敷设燃气管线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业绩要求:无;(6)其他要求:无;(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桥镇康科路(罗桥路一浦桥路)敷设燃气管线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施招2020-809) 3、预算编号:01-20-z9990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地点为浦东新区康桥镇康科路(罗桥路-浦桥路),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康科路(罗桥路-浦桥路)燃气排管工程,包括安装城市天燃气管网专用三PE防腐直缝钢管φ219×8(SS400)556m;设置2个燃气专用球阀 (锻钢)Q347F-16C DN200;4个燃气专用球阀球阀Q41F-16C DN50 ;定制阀门井,阀门一侧需设置波纹管,阀门两侧设置绝缘法兰各1组,其外侧钢管需用导线连接;安装牺牲阳极及测试桩-5组;燃气管位根据规划在康科路北侧人行道下,距人行道侧石2.5米处敷设中压DN200钢管;设DN200*150钢制大小头、DN200*200钢制三通延伸康科路DN200中压钢管燃气管道,西至K0+021.361近罗桥路东侧,东至K0+563.219近浦桥路西侧。(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工期要求: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30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文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3)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 10、最高限价:210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30日) 12、项目联系人:孔令美 13、电话:189*****759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12 17:00:00至2020-08-1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25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169 7100 0067 4197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1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 邮编: | 201315 | 邮编: | 200127 | 联系人: | 张德新(代建) | 联系人: | 孔令美 | 电话: | 189*****525 | 电话: | 189*****75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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