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工作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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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生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401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CG2020-173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纸质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8月12日 16:4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6:4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A500.005,600.00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4:3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4:3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中心医院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采购人联系人:李健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691********9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王玮琦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MD5=cb3ed03e2181aa47602fd042787bc5cc">公告8.12.docx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8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医生工作服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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