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路(石峰大桥-规划一路)新建工程BT法人招标公告

新东路(石峰大桥-规划一路)新建工程BT法人招标公告

新东路(石峰大桥-规划一路)新建工程BT项目法人招标公告(第二次)
新东路(石峰大桥-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改委以株发改[201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株洲市发改委以株发改招[2012]58号文件核准,对该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建设。项目业主方(即招标人)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2年6月19日至26日进行了公开报名,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现组织第二次公开报名。第一次报名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有效。

一、招标单位: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新东路(石峰大桥--规划一路)新建工程BT项目法人招标

三、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新东路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景观、交通工程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道路全长473米,路幅宽40米。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80万元。
五、招标范围:①所在地块内征收拆迁的所有手续和实施工作,②负责本项目所有资金的融资工作并承担该项目前期阶段产生的全部费用,③本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⑤建设项目验收、移交、保修。
六、资金来源:BT融资。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九、项目回购:项目回购期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投资款及投资收益,回购款由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让土地收益返还来筹措。
十、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具有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净利润均大于零、资产负债率小于90%且2011年度期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本工程投资额(2012年度成立的公司除外);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公司章程、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证明文件;
4、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在人员、设备、管理、协调等方面具有相应实施能力。报名人应提供由银行开具不少于项目投资额40%的银行存款证明(证明的格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同时加盖银行营业部和该行行政公章),且提交招标人可向开户行进行查询的授权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50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银行开户信息详情请咨询招标人),中标后直接转为本项目资本金,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携带下述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存款证明及查询授权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签署的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十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7日、28日、29日、7月2日、3日。
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分-17时30分。
十二、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七楼交易大厅
十三、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155*****035 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谢德祥 联系电话:136*****139

(投标人需要了解该项目详细的情况可向招标单位联系人直接咨询)
十四、监管单位: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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