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多媒体教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田县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多媒体教育(采购编号:QTCG2007-051)采购项目2007年6月8日截止时间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经领导研究决定延期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允许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
2.本次询价设有预算指导价(详见标的),各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指导价的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构成(一式三份):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及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QTCG2007-051A)。
4.各供应商请于2007年6月18日下午4:30时前送至或邮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邮编:323900)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招投标业务科(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于2007年6月20日下午4:30时进行评定,而在6月20日下午4:30时前未收到各供应商的邮寄报价文件,则按废除询价资格处理。(联系人:陈伟芬 联系电话:****-*******)
5.成交人交纳1000元询价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100元。询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
6.本次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费、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7.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询价小组根据商务最低报价者作为成交候选人,并推荐商务报价次低者作为预备成交候选人。预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15天,在有效时间内,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预备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成交资料费后授予合同。
8.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公示3天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本次询价合同。
9.成交候选人不签订合同或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将不予返还询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经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无息退还质保金。
10.成交候选人须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11.付款条件: 交货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12.本次询价采购,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可以暂不采购,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并不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另行组织采购。
采购单位:青田县青少年宫活动中心
代理机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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