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防暑物资采购(第1次)询价采购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防暑物资采购(第1次)询价采购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防暑物资采购(第1次)询价采购公告
武汉市顶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的委托,防暑物资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Z-CG-2020005
(二)项目名称:防暑物资采购
(三)采购预算:8万元,超过预算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防暑物资采购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防暑降温
(5)数量:1批(数量及单位)
(6)简要技术要求: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7)采购预算:8万元
(8)期限(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送至指定地点
(9)质保期:1年
(10)其他:/
2.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询价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询价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询价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配送能力,自有配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非自有配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或物流协议,同时须提供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及劳动合同;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三)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出不退。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必须一次性携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与原件相对应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不退),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二)时间:2020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询价的代表出席询价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联 系 人:瞿警官
电话:027-853942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顶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联 系 人:汪工
电话:027-87606699
武汉市顶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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