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20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公布

  报考晋安区属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面试资格审核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5比例确定 (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另,请考生务必牢记表格中本人的“考生编号”,办理面试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等事项中均须用到“考生编号”。

  二、面试资格审核

  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一)时间及审核岗位安排

时间

8月17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

审核岗位安排

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所有岗位

(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

  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温馨提示:请从福州第七中学西门进入校园(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79号)。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

  1、面试资格审核表、材料清单

  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下载“2020年晋安区属学校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核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并参考有关示例填写《面试资格审核表》、《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各自行打印1份纸质文档于面试资格审核当天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按《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注意:表格中的【考生签字】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工作人员面前,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名)各1份。

  3、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① 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要求份数完整,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② 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所提供的就业推荐表,须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

  ③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是尚未有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章。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给报到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允许正式报到时再提供;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往届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研究生面试资格审核时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证书

  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往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6、多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低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层次尚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最高学历层次为大专的省外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已经明确标注为师范专业的,可以不用另行提供《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

  8、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9、报考晋安区属幼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交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福建省外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还需经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部门同意。

  10、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11、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除以上条款另有其它规定外,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均须于2020年3月22日(含)前取得。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应提交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

  (四)其它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8月18日之后不再递补。

  三、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8月19日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四、其他

  1、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须经体温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按要求保持安全间隔。

  2、招聘后续有关事项将统一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以免错过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1、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笔试成绩及

  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2020年晋安区属学校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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