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玉铁路、金甬铁路钢模板 招标公告
南玉铁路、金甬铁路钢模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南玉铁路项目:新建南玉铁路起迄桩号:DK45+372~DK70+722,路线里程25.3km;主要工程内容:路基段0.77km,桥梁3 座24.53km,3 号梁场及3号梁场供应范围内箱梁的预制架设。本段内轨道工程(除正线铺轨、站线铺轨、双块式轨枕预制);六景站;大临工程。总投资额22.98亿元。
2.1.2金甬铁路项目: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站前工程JYZQSG-3标正线起始里程为DK75+820,位于绍兴市新昌县、嵊州市区境内,向西进跨黄泽江、上跨常台高速公路、G104国道、嵊州大道、拟建杭绍台铁路至标段终点DK97+230,标段土建工程全长20.147km。
主要工程有双线隧道13098.04延长米/7座,占线路长65.01%。桥梁4公里共有14联连续梁,支架现浇简支箱梁112孔,移动模架现浇简支箱梁47孔(双线39孔、单线8孔),支架现浇站台梁30孔。路基长度1.97公里,新建新昌、嵊州车站2座。
2.2招标内容:钢模板,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接受生产商或者代理商与运输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投标申请表(招标公告附表1);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上述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集采中心邮箱jczx721@vip.163.com,文件名须备注投标人全称。
4.3购买招标文件及汇款
4.3.1 购买时间:提交报名申请前(报名申请材料中需提供汇款凭证)。
4.3.2 购买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采取电汇方式,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
4.3.3 汇款账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
4.3.3.1 汇款备注:必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最后两位及包件号。(如投招标编号为CR1101-JC-2020-050标的MB001包件,因银行付款备注内容字数限制的原因,可以备注为:MB001、MB002包。购买多个包件的,可以一次付款,备注多个包件号。)
4.3.3.2 其它:请仔细核对账号,不要打错账号,否则后果自负。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5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统一通过邮箱发送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8: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1日9:3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
5.2 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20年8月31日9时3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 系 人:张飞 ****-*******/182*****198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
使用单位(项目):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兴盛路2790号
联 系 人:李二斌
电话:159*****792
邮箱:********1@qq.com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兴盛路2790号
联 系 人:李静宁
电话:173*****699
邮箱:********77@qq.com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MB001 | 墩身模板 | 根据招标人图纸实施 | 吨 | 900 | 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招标物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墩身模板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或2018-2019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年-2019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7-2019年,不少于两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7年-2019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广西南宁市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2 | 5 | |
2 | MB002 | 墩身模板 | 根据招标人图纸实施 | 吨 | 900 | 500 | 5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FMH001 | 粉煤灰 | I级 | 吨 | 10000 | 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3.生产能力要求:代理商有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的授权书,生产厂必须具备生产Ⅰ级粉煤灰的能力。4.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二年内(2018-2019年,每年一份)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有2017年至今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年至今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9、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广西南宁市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2 | 5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MB003 | 现浇梁模板 | 根据招标人图纸实施 | 吨 | 824 | 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招标物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墩身模板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年-2019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7-2019年,不少于两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7年-2019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浙江省嵊州市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2 | 5 | |
2 | MB004 | 现浇梁模板 | 根据招标人图纸实施 | 吨 | 824 | 500 | 5 |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招标编号: CR1101-JC-2020-050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人(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账号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履约保函 □ | |||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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