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面向全社会

关于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需要,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依法向社会发布了征收评估信息,接受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并依法公布了评估机构报名名单。为了维护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项目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请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从报名并经依法公示的3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本项目被征收房屋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依法进行评估,并于2020年8月19日前将协商的结果书面告知我局(附被征收人身份证明及权属证明材料)。逾期未能协商选定或未能书面告知协商结果的,视为协商不成,将由我局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盐城市亭湖区文峰街道三元巷社区居委会会议室通过固定投票箱和流动投票箱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依法确定1家评估机构作为本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89918661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4室

特此公告。

附:《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情况的公示》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1日


关于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情况的公示

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

因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被征收房屋评估需要,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本局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了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共有3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报名,经审查并征询市主管部门意见,有3家评估机构符合项目评估条件。现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将报名参加项目征收评估且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示如下:

1.盐城市金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江苏安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附: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报名评估机构名录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1日

原盐师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报名评估机构名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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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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