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对房屋租赁管理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项目名称:房屋租赁管理服务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租赁管理工作、日常维护、日常事务性工作。
4、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驻沪办”)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开展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拟定唯一供应商为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现将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如下。①工作需要:驻沪办是省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为副厅级机构,驻沪办现有房产12102.89平方米,其中7983.5平方米的房产一年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约700万元。驻沪办行政人员有限,长期以来,服务部承担驻沪办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安全。②有利于机构稳定:服务部是驻沪办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健全、规范服务部的管理,维护服务部人员稳定和社会稳定,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服务部购买服务,也符合《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闽财综〔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并有利于服务部及人员的稳定和发展。③工作经验及延续:驻沪办房产零星分散在上海多处,管理起来较为繁琐,上手较慢。服务部一直以来负责驻沪办房产管理工作,对房产的分布,历史变革,租户情况非常了解,对驻沪办的要求能够准确把握,提高工作效率,对驻沪办房产管理工作非常熟悉,长久以来的工作积累,更有助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综上,我办现就房屋租赁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16层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后附件):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同熙 | 福建师范大学 | 高工 |
叶建良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高工 |
郑娜 | 福建工程学院 | 高工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联 系 人:陈子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16层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联 系 人:肖益祥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丽松、王凯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电话:****-********-***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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