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小法委评第38号对外委托评估【车辆】招标公告

(2020)小法委评第38号对外委托评估【车辆】招标公告



(2020)小法委评第38号

我院在执行牛广杰、张佩轩与王宏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王宏翔名下的奥迪汽车一辆(晋AY333Q)进行价值评估。

凡符合本公示所列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审核后,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本案评估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备案的、执业范围内具有二手车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2、注册地在太原市。

3、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自愿承诺在30日内出具评估意见书。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2020年8月14日上午9时,我院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届时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结果。随机选取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永强 联系方式:****-*******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评估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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