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卫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TC2095077)招标公告
高新区环卫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TC2095077)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本高新区环卫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209507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拟建1座公共厕所、1座地埋式垃圾站,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面积617平方米,绿化面积600平方米,购置1套地埋式垃圾设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8月1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2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高新区环卫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950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环卫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0】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环卫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拟建1座公共厕所、1座地埋式垃圾站,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面积617平方米,绿化面积600平方米,购置1套地埋式垃圾设备。
2.3 项目总投资:750万元。
2.4招标内容: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与旷达路交汇处。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勘察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计工作,测量工作按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不动产测绘专业(含房产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3.5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8:30-16: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支付标书费(除标书款外,无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后做为投标附件上传。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1127625进行确认。
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电汇标书款,汇款后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该项目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事宜办理。各投标供应商在电汇标书款时需备注本项目项目编号。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投标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8187498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韩亚男、杨育
电话:0431-81127625、0431-81127626
邮箱:sungaochao@cntcitc.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2020年8月12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西街
联系人:刘海涛
电话:0431-818749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8112762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00721170348955181073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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