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大棚、彩板房招标公告

彩钢大棚、彩板房招标公告


(谈判编号:ZT10JXBGS2020(物)09)

1.采购条件

本次谈判的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茫油石项目的料仓彩钢大棚、钢筋加工彩钢大棚、彩板房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茫油石公路JYYT-1合同段工程,标段起点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老茫崖叉口,终点顺接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青新界)公路。路线全长85.432km,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13m,穿越油田区路段路基宽度27m。

我单位承建JYYT-1合同段二工区,起讫里程为K71+500~K84+500,主线全长13Km,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80km/h,本工区穿越青海油田采油区,设计路基宽度27m。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房建和后期养护工程。

2.2采购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各包件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3.3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813日至2020818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2020813日至202081816:30前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有效红色印章)发送至********9@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版形式发售。如需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包一投”,售价人民币500元/包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汇款时请注明“芒油石项目CG-1包件标书款”。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保证金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无须交纳响应保证金。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现场开标,谈判供应商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8219:00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69号三楼会议室(暂定)

开标时间:20208219:00

5.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中铁十局西北工程有限公司网站(www.cr10g-09.com)发布通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69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哲 蒋韬联系电话:180*****332 187*****820

项目部商务联系人:佟海荣 联系电话:139*****262

项目部技术联系人:郑磊冬 联系电话:176*****072

邮 箱:********9@qq.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开 户 行:西安建行武警路支行

银行账号:6100 1743 8000 5250 2707

附件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表

二○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CG-1

钢筋加工彩钢大棚

1625

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茫油石公路JYYT-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局西北公司茫油石公路项目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谈判供应商。
2.谈判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垫资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2018年、2019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4.谈判供应商具有近两年(2018年、2019)以来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谈判供应商需具备谈判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6.其他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还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此次谈判。

货款分期支付。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业主)首笔计量款后,予以支付本合同结算总额的70 %,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90%,剩下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日内不计息一次付清。质量保证期为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

2

拌合站料仓彩钢棚

3304

3

拌合站彩板房

1100

注:竞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彩板房 大棚 彩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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