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23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23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23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持有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23户债权资产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1831.428118万元,利息余额为人民29756.046840万元,债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41587.474958万元。


一、债权分户情况

(一)福建振云塑业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已进入破产阶段,截止2018年8月17日,我司由工行福清支行代为申报并被认定有效债权为金融借款普通类本金余额人民币13952.228752万元,利息余额2295.225987万元,其他费用97.5749万元(仲裁费及律师费等),抵押担保债权1448万元,合计总债权17793.029639万元,确认的债权总额包括福建振云塑业有限公司为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最高额8000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振云塑业成立于1993年2月,注册资本11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注册地: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镜洋鎮上店村,为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黄千顷。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胶管材、管件等塑胶建材系列产品及配套粘接剂、节水灌溉系统器材及部件、工程塑料;新材料开发及应用和公司相关产品的安装。企业已关停。

3、抵押、保证情况

债务人福建振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镜洋镇上店村的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31720.8平方米(约47.58亩),建筑面积15366.46平方米)对其中4368.47万元本金的债务(经仲裁书确认的债权本金合计约为8978.39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1448万元。

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在8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川德阳振云塑胶有限公司、河北振源管业有限公司、湖南振云塑胶有限公司各自在1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方斌在30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黄千顷及其配偶彭蕙娟共同在30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中4368.47万元本金的债务(经仲裁书确认的原债权本金合计约为8978.39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5年9月14日,本金4609.92万元及相应利息经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2015]第587号《裁决书》裁决,债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保证人在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5年9月,该案件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6年8月30日,本金4368.47万元及相应利息经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2016]第716号《裁决书》裁决,债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保证人在最高额保证金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物在最高额1448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含仲裁费)。2016年12月,该案件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原债权行已执行回款河北振源管业有限公司资产拍卖款1111.11万元,首封保证人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抵押给农行名下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高仑村1号楼、4-1号楼、9-1号楼12号至26号楼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7562.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4646平方米(约51.97亩);轮侯查封本项目抵押物及债务人抵押给建行福州城南支行的位于福清市镜洋镇上店村公司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21084.3平米(31.63亩),建筑面积5684.58平方米;轮侯查封湖南振云塑胶有限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

5、破产情况

2018年7月18日,根据债务人员工刘义兴的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闽0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18年9月5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下达(2018)闽0181破2号《决定书》,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我司由工行福清支行代为申报债权总计19954.813789万元,并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审议,我司申报债权确认有效本金余额人民币13952.228752万元,利息余额2295.225987万元,担保债权1448万元,合计总债权17695.454739万元,其中包括债务人替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最高额8000万元。2019年7月,该破产案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截止本公告日,该破产案件尚在清算中。

(二)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已进入破产阶段,截止2018年8月17日,我司由工行福清支行代为申报并被认定有效债权为金融借款普通类本金余额人民币15400.228752万元,利息余额1897.000584万元,其他费用126.1039万元(仲裁费及律师费等),合计总债权17423.333236万元,确认的债权总额包括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为福建振云塑业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最高额8000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振云塑业成立于1993年3月,注册资本18000万元(港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M,注册地: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港澳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何善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家具、装璜装饰产品及文仪用具、塑料五金制品、家具配套产品、厨房设备;原木、板材批发及以上产品相关的包装制品。(不含印刷;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清市诚丰家具有限公司在1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中本金7525万元的债务(经仲裁书确认的原债权本金合计约为8539.27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在1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中本金1925万元的债务(经仲裁书确认的原债权本金合计约为8539.27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代偿1000万。

福建振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在8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中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何善祥在12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6年4月25日,本金1925万元及相应利息经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2016]第302号《裁决书》裁决,债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保证人在最高额保证金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6年6月,该案件向福州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7年3月21日,本金6614.274848万元及相应利息经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号《裁决书》裁决,债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保证人在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5月,该案件向福州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保证人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在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范围内代偿了1000万。

5、破产情况

2018年7月1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闽0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18年8月14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下达(2018)闽0181破4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我司由工行福清支行代为申报债权总计17423.333236万元,并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审议,我司申报债权确认有效金融借款普通类本金余额人民币15400.228752万元,利息余额1897.000584万元,其他费用126.1039万元(仲裁费及律师费等),合计总债权17423.333236万元,其中包括债务人替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最高额8000万元。2019年4月,该破产案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截止本公告日,该破产案件尚在清算中。

(三)濠锦化纤(福州)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263.774015万元,欠息余额478.032822万元,债权总额2741.806837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濠锦化纤成立于2003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5,注册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何宁宁。公司经营范围:差别化学纤维及芳纶、氨纶、炭纤维等高新技术化纤、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非织造布的生产,企业已关停。

3、抵押、保证情况

债务人以其位于福清市江阴镇工业集中区的工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计用地面积22102.7平方米(约33.15亩),建筑面积11602.66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2700万元。据了解,抵押物为部分厂房,已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另案作为整个厂房一并处置,福清市法院要求我司债权司法确权后方可分配执行款。

法定代表人何宁宁、郑永国分别在2700万元限额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

2020年4月,我司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厦仲裁字********号《裁决书》裁决,债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保证人在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0年6月申请强制执行。

(四)福建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质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19700万元,欠息余额3582.975119万元,债权总额23282.975119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28日,注册资本121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C,注册地: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路上郑村,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胡小强。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制造、销售。企业勉强经营。

3、质押、保证情况

陈波、黄玲以其所有的中海盛(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其中陈波持有99%,黄玲持有1%,分别在20800万元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陈波在18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河南海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8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陈凤祥在208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中海盛(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3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中11200万元本金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10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余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诉讼情况

工行已分别于2018年1月17日、2月6日分别对债务人的两笔贷款申请仲裁(9600万元、11200万元)已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已首封海壹公司名下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首封保证人中海盛(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马尾区亭江镇长发路的冻库及厂房。

(五)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1130万元,欠息余额177.230352万元,债权总额1307.230352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0日,注册资本943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注册地:福清市洪宽工业村,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陈友涛。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塑胶制品、橡胶制品、塑胶鞋材、五金压铸、各类五金制品、五金配件及家用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陈友寿、福建华榕德伴新材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分别在12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诉讼情况

尚未起诉。

(六)福建侨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现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134.923987万元,欠息余额955.950268万元,债权总额3090.874255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该贷款为抵押加保证贷款。

2、债务人情况

福建侨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N,注册地: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林松。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各类开关、接插件、遥控器、电子防盗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研发、销售;开关板组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电子信息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企业已关停。

3、抵押、保证情况

陈怡以其所有的位于福清市宏路镇南宅村美嘉城7号楼15层1319(43.63㎡)、1320(43.63㎡)单元房屋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200万元。抵押物已被执行处置完毕。

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林松、陈怡分别在7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4、诉讼情况

2016年8月22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6]榕仲裁字第427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向福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已查封借款人福建侨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光电科技园的在建厂房;查封保证人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阳下镇玉岭村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1号厂区、2号厂区、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融商大厦15层1503办公室及融商大厦地下1层182车位;查封实际控制人林松配偶陈怡名下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桔围自然村锦绣Ⅵ国际1号楼609单元住宅1套。

上述房产除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地下1层182车位我方为轮侯查封,其他均为我方首封。

(七)福建省斯坦利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069.997275万元,欠息余额423.460494万元,债权合计2493.457769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斯坦利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Q,注册地: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193号宝龙城市广场西南侧小白楼5楼508,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许世坛。公司经营范围:发电机、电机配件、普通机械配件、电力设备配件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机、电机配件、普通机械配件、电力设备配件、钢材、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已停业。 3、抵押、保证情况

许世坛、张娆以其所共有的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楼办公1701室(1238.5㎡)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1531万元。

福州意菲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3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许世坛、张娆共同在3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4、诉讼情况

2018年3月23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8]榕仲裁字第091号裁决书胜诉后,已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八)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7358.898998万元,欠息余额7131.343690万元,债权合计34490.242688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其中债权本金6000万元为工行向债务人发放的流动贷款,本金21358.898998万元为工行向债务人发放的银团贷款。该银团贷款的牵头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中进出口行放款6000万元,工行放款24000万元,合计放款3亿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U,注册地:连江县可门港经济开发区J区,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宋义官。公司经营范围:承接钢结构工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安装,金属结构制造(不含表面处理和热处理),企业已停产。

3、抵押、保证情况

债务人福建省汇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连江县大官坂垦区的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180794平方米(271亩),总建筑面积为140885平方米)对其中6000万元的流动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40000万元。

福建省榕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64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其中6000万元本金的流动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宋义官、黄文琴在364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宋容、李珍在364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4、诉讼情况

流贷6000万元于2016年12月向福州仲裁委申请立案,2017年1月,向连江县法院申请保全。查封汇榕钢构在工行的抵押物(抵押物为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该抵押物同时为项目贷款的抵押物,查封抵押物时工行为首封)

2017年2月15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榕仲裁字第073号裁决书(其中6000万元流动贷款)裁决胜诉,该笔流动贷款现在执行中。

本金21358.898998万元银团贷款尚未提起诉讼,银团贷款的抵押权优先于流贷部分贷款的抵押权。

5、其他情况:2019年我司发现债务人汇榕钢构存在一笔工程款诉讼纠纷,根据生效判决结果,该笔工程款(金额2341.46万元)优先于我司债权项下抵押权,对此,我司已提起撤销之诉,一审被驳回,后我司上诉,现处于审理阶段。

(九)福州世航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现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721.485025万元,欠息余额851.647175万元,债权合计3573.132203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世航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7日,注册资本386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E,注册地:福州市保税区管委会综合大楼12层038区间(自贸试验区内),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惠钦。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外部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力设备、服装鞋帽批发、代购代销。企业已停产。

3、抵押、保证情况

蒋宏明以其所有的坐落于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68号世茂茶亭公园地下空间地下1层376商铺(41.15㎡)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100.08万元。曾锦华以其所有的坐落于福州市晋江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05室(405.05㎡)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380万元。上述抵押物经法院执行已处置完毕。

债务人股东陈祥裕、福州路金贸易有限公司各自在6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锦华、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惠钦共同在6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7年6月23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榕仲裁字第235号裁决书胜诉。随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福州元诚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822.455528万元,欠息余额814.161673万元,债权合计3636.617201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元诚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8月0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L,注册地:福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大楼11层097区间(自贸试验区内,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俊佑。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橡胶、五金、水暖、卫浴、地板、涂料、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曾锦华、陈惠钦共同在6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祥捷、福建航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各自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天书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保证人已经过世,未在仲裁中主张)。

4、诉讼情况

2017年12月8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榕仲裁字第497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一)福建红冠面粉工业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299.996784万元,欠息余额146.239926万元,债权总额446.236710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情况

福建红冠面粉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1月17日,注册资本691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M,注册地: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福清市城头镇东皋小区),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周汉忠。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面粉及面粉制品;销售粮食。企业已关停。

3、抵押、保证情况

陈建以其所有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西环北路60号融侨花园二区9座6F单元及6G单元合计,177.77 ㎡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李清芳以其所有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道山路189号乌山丽景(现乌山文心园)1#楼1层06店面58.83 ㎡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陈建在3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6年6月23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6]榕仲裁字第432号裁决书裁决胜诉。2017年7月已向福州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抵押物被他人首封,我司已向市中院提交商请移交处置抵押物的请求报告,现案件指派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

(十二)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991.297465万元,欠息余额489.332967万元,债权合计1480.630432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06日,注册资本5002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注册地:福清市镜洋工业区,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力辉。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水管系列产品、节水灌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功能性塑料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环保、能源、水务等新技术开发和研究及技术转让;节水灌溉、农业工程等新技术开发、研究及技术转让。输排水管网系统技术、节水技术、管道工程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节水灌溉、农业工程、输排水管网系统、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灌溉服务及其他农业工程技术服务和农业器具销售。水资源开发利用。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认证及出国留学中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批发金属矿业材料、非金属矿业材料、固体燃料(甲醇)。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建拓福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39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福建亚太建材有限公司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力辉在104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7年4月25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榕仲裁字第161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三)福州中绿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现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561.443159万元,欠息余额414.491901万元,债权合计975.935060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中绿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13日,注册资本300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F,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综合大楼A座1层107A,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四发。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详见许可证);服装、电子产品、针织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空调、电梯、电缆、建材、监控设备、电子仪器仪表、通讯器材、工业控制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网上销售;网络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陈四发、廖桂英共同在3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福州陆羽园茶叶有限公司、林金、黄世平各自在1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7年3月7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榕仲裁字第098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四)福州龙飞投资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3650万元,欠息余额790.791323万元,债权合计4440.791323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龙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21日,注册资本11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9524259L,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企业服务中心大楼323室,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邓焕钜。公司经营范围:对水利发电业的投资,仪器仪表及配件、电子器材、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批发、代购代销,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代购代销,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及维修安装。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建京朋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智荣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邓焕钜、李建汐各自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悉,2020年7月,厦门中院已受理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于破产清算案。

李柄江、潘彦彤共同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8年2月28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8]榕仲裁字第063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五)福州鑫智达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3450万元,欠息余额617.730621万元,债权总额4067.730621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鑫智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20日,注册资本125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1924682J,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和二环路交叉东北侧铂晶时代24层2002号房,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潘彦彤。公司经营范围:电工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不含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批发、代购代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建京朋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福州智荣贸易有限公司各自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悉,2020年7月,厦门中院已受理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于破产清算案。

李柄江、潘彦彤共同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8年2月27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8]榕仲裁字第059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六)福州顺腾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3630万元,欠息余额661.001405万元,债权合计4291.001405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顺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9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9632107P,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企业服务中心大楼321室,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李建汐。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仪器仪表、电子器材、矿产品(不含煤矿)、生铁、焦炭;五金交电、钢材、冶金炉料、化肥、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重油、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建京朋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宝益城投资有限公司各自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悉,2020年7月,厦门中院已受理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于破产清算案。

李柄江、潘彦彤共同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明杰、宗建英共同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8年2月27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8]榕仲裁字第060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七)福建仁德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3579.969504万元,欠息余额680.975412万元,债权合计4260.944916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仁德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8693607XH,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9层C室,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成。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不含煤炭、石油、天然气)、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钢材、建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工艺品、计算机软硬件、木制品、电线电缆、包装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冶金炉料、化肥、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化危品)、润滑油、重油、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批发、代购代销;对农业投资、林业投资、矿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州智荣贸易有限公司在6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福建京朋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各自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悉,2020年7月,厦门中院已受理厦门源生置业有限公司于破产清算案。

李柄江、潘彦彤共同在5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吴宽英、吴建成共同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8年2月27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8]榕仲裁字第056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八)福州峰敏航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1694.849791万元,欠息余额459.067425万元,债权合计2153.917216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峰敏航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29279731,注册地:福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大楼12层083区间(自贸试验区内,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玉枝。公司经营范围:钢材批发、零售。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州苏旺贸易有限公司、福州远达威贸易有限公司各自在25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玉枝、陈天举共同在25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曾锦华、陈惠钦共同在25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7年4月24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7]榕仲裁字第155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十九)福州永航华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3138.43982万元,欠息余额1036.510372万元,债权合计4174.950192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峰敏航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84534122H,注册地: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D区405室(自贸试验区内),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天举。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钢材、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州远达威贸易有限公司在8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玉枝、陈天举共同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曾锦华、陈惠钦共同在4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7年5月15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7]榕仲裁字第181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二十)福州诚强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1200万元,欠息余额319.625273万元,债权合计1519.625273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诚强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8月1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1948967M,注册地:福州市保税区管委会综合大楼12层005区间(自贸试验区内),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郑飚。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橡胶、五金、水暖、卫浴、地板、涂料、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企业已关停。

3、保证情况

福州苏旺贸易有限公司、曾锦华、郑飚各自在25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福州远达威贸易有限公司在2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7年4月28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7]榕仲裁字第162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二十一)福州金佰利服饰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699.823733万元,欠息余额442.248294万元,债权合计1142.072027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金佰利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0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XN02H8U,注册地: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利安苑E区二层01A号,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魏飘虹。公司经营范围:服装、服饰、鞋帽的批发、代购代销。企业已关停。

3、抵押、保证情况

俞文明以其所有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6号中亭街改造利安苑连体部分楼2层203店面(374.7㎡)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1370万元。

俞文明、林秀敏共同在2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5年12月17日,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15]榕仲裁字第420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二十二)福州金高峰服饰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加保证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贷款本金余额1333.999924万元,欠息余额252.783250万元,债权合计1586.783174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州金高峰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3月30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7894527U,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6层03室,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高子城。公司经营范围:服装、鞋帽、皮革及制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妆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钟表批发、代购代销。企业已停业。

3、抵押、保证情况

高凯英以其所有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6号中亭街改造利安苑连体部分楼2层220店面(348.47㎡)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金额1510万元。

福建旺众实业有限公司、陈仲灿各自在1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高子城、高凯英共同在3000万元的限额内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情况

2018年8月6日,经福州仲裁委【2018】榕仲裁字第222号裁决书裁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

(二十三)泉州富盈实业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保证贷款,截止2020年6月30日,结欠本金11999.844355万元,利息5214.312953万元,合计总债权17214.157308万元,五级分类为可疑类贷款。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富盈实业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中段南侧泉州浦西万达广场超高层住宅北区住8、9号楼商铺北071,注册资本32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卓金本,经营范围:产电子产品、照明器具;批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包袋、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纺织品、汽车配件、轻工产品、陶瓷品、工艺品、橡胶制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该企业已关停。

3、抵押、保证情况

保证人福建中盈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3801室11单元,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振声,经营范围:1.对工业、纺织业、房地产业的投资等。该企业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邱芳梅,女,加拿大籍,泉州富盈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祥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保证人邱辉足,男,为泉州富盈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邱旭斌,男、加拿大籍,泉州富盈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王巧儿,女,汉族,泉州富盈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4、诉讼情况

2015年,兴业银行就该户债权分4笔向泉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经泉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福建中糖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已破产),担保人福建中盈发展有限公司、邱芳梅、邱辉足邱旭斌、王巧儿承担保证担保责任。2017年8月,保证人王巧儿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被驳回,现在执行中。

二、处置方式及预计时间

处置方式为单户、组包或整包债权公开转让处置,预计将于2020年9月-2020年10月委托拍卖机构在福州公开拍卖处置,具体拍卖时间关注我司外网公告(http://www.gwamcc.com)。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交易条件

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0年8月12日发布,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23702、0591-87623717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传真:0591-87612933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吴先生、冯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23662、0591-8762372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0年8月12日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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