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乡西埔社区梅园亮化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红星乡西埔社区梅园亮化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乡西埔社区梅园亮化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红星乡西埔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西埔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诏安县红星乡西埔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红星乡西埔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红星乡西埔社区梅园亮化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工程
预算审核总价993410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红星乡西埔社区梅园亮化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总价993410元,发包价为89406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按照闽建筑【2018】38号文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具备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 09:00:00至2020年8月21日 17:00:00联系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广场SOHO公寓B座3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26日 09: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保证金请
用信封袋密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26日09:30:00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原件与法人授权
委托书(如有)及购买标书证明单据一起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时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37.3℃)方可进入,进入开标现场时应全称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登记上报。
7.3开标地点:红星乡招投标中心(红星粮站内)。
8.本次公示将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西埔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公章)
地址:诏安县红星乡西埔社区居民委员会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 139*****866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广场SOHO公寓B座313~316号,邮编:36300
电子邮箱:zzhlgczx@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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