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公开随机确定工程招投标代理单位(西天尾镇南少林至九华山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项 目 编 号 07554 信 息 类 别 其他
发布时间 2007-06-14 招 标 状 态 信息发布
交 易 方 式 公开招标 工 程 属 地 荔城区
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总 投 资 70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许国强 联 系 电 话 138*****999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拟建设的西天尾镇南少林至九华山道路工程,进行公开随机确定工程招投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西天尾镇南少林至九华山道路工程。
2、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道路工程,设计里程5.6公里。
4、总投资概算约7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①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最高限价和管理参考价、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②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10000元包干(含场地使用费、专家评审费、交易服务费、工作餐餐费)。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
2、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不良记录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未有劣迹行为记录的。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被委托人经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2007年6月18日下午4:30至5:00。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在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九、招标要求:
中标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抽签确定当天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并领取图纸;在6月21前提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并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单位必须在6月22前在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不论任何原因,若招标公告不能在6月22日发布,每逾期一天按壹仟元罚款,该罚金在保证金中抵扣,超过3天的保证金不足扣减,从代理费中扣减。
十、抽取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抽签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6-18 16: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6-18 17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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