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宝山区顾村中学等5所学校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宝山区顾村中学等5所学校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0-采-0145) 3、预算编号:13-20-1106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沙漏、直尺、十进制位值板(学生用)等教学配套设备,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及要求; 5、交付地址:顾村中学、行知中学、美兰湖中学、上海市宝山区第三中心小学、上海市刘行新华实验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宝山双语学校。 6、交付日期: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等一系列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357.7447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等一系列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12、项目联系人:孙永崇 13、电话:150*****67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财务状况报告;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13 至2020-08-20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8日间每日的9:00至11:00、13:00 至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前述网上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 套至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才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审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相关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4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24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需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