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装车系统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装车系统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装车系统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LYC-2020-WZ-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装车系统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已由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乙醇装车系统现有火车鹤管2个,装车流量400吨/小时;汽车鹤管4个, 装车流量分别为3个100吨/小时,1个132吨/小时。装车系统处于无组织排放状态,亟需对这部分尾气增加VOCs治理措施,将这些尾气经集中收集处理,降低最终尾气排放浓度,以适应最新的环保排放标准。

通过装车现场组织与优化,装车尾气排放量可控制在500m3/h以内。根据 《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中5.2.1 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规模宜为最大装车体积流量的1.0倍~1.1倍,这也是工业装置通用的设计余量。因此确定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能力为500m3/h,操作范围为0~110%。

公司准备实施汽车装车系统改造,由上装车改造成下装车。装车尾气收集系统将不在此方案中考虑,由设计院设计把握。此外,卖方还应详尽提供装车尾气收集系统的相关参数,以满足设计院设计要求。

此项目的种类及规模、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服务、价格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A

2.2招标范围: (1)从生产运行安全和技术成熟角度考虑,本次VOCs治理技术采用冷凝、吸附等物理回收技术组合工艺,不考虑催化燃烧法、蓄热法、等离子体法、生物法、光催化氧化法等存在化学反应的消除技术。 (2)VOCs综合治理装置包含设备主体、排气筒、仪表及安装材料、保温伴热材料、仪表电缆及敷设材料、电气成套控制柜及出线电缆、保护管、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器、阀门、管材管件、防腐等所有配套设备及材料。 (3)VOCs综合治理装置不设置独立的控制室,由供货方成套提供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PLC)完成其内部控制,并能实现与装置DCS系统进行通讯。 (4)供货商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备和零件,供货商应加以说明,以供业主/买方选择。 (5)VOCs综合治理装置必须符合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国家标准。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卖方提供,买方确认; 如上述标准均不适用,买方和卖方讨论确定;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标准; 建筑、结构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投标人应对本技术方案中规定要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请参照附件A。 (7)投标报价以设备采购费为主,包含的工艺包和技术服务费投标人应免费提供。设备采购费包含设备(含备品备件和专有工具)费用、全部增值税、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全部费用。该报价为固定价,以人民币计。 (8)投标人如发现业主的技术方案中有矛盾之处,应书面通知业主/买方,以便业主/买方予以澄清。 (9)中标人最终提交的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供货商应提供完整的中文工程设计文件资料及电子文件,一式 2 套(其中 1 套供设计院使用),资料至少应包括: a)卖方应提交工艺流程图(PFD,包括物料组分)及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 b)应提供操作和维护手册,手册信息应包括开车,运行,停车程序说明。维修内容应包括有制造商的部件编码的零部件清单,发现并维修故障程序以及润滑油要求。操作和维修手册应至少在设备装运一个月前提供; c)设备选型的计算书和设计图纸,压力容器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原始设备质量证明书,受压元件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焊接质量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以及其他必要说明,检测报告及质量证明等。 d)自控专业需要提交图纸,包含如下:仪表索引、仪表规格数据表、仪表安装图、联锁逻辑图、接线图、I/O清单、电缆表、PLC柜内布置图、PLC机柜外部接线图、PLC配电图、接地系统图、操作维护手册。 e)电气专业需要图纸如下:成套电控箱安装位置图、箱面布置图、电控箱系统图及控制原理图、电缆表、动力配电图、接地端子图、变频器使用手册。 提交的文件资料的文字:所有文件资料必须使用中国国家标准汉字。

2.3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A;

2.4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中标人应保证全部设备在3个月内到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2.6质保期: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并且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质量故障或由于卖方质量引起的事故,由卖方免费修理、更换和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应明确质保期后是否可提供免费维护,并同意将质保金作为抵押金。提供免费维护期限以每增加1年为1个单位,买方于承诺年限到期且卖方无违约情况后30日内返还抵押金;

2.7最高投标限价:480万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无预付款,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安装调试后甲方指定吉林省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排放检测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其余10%货款为质保金按卖方承诺的免费维护年限到期且无违约后返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制冷设备、吸附设备制造商;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或盖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的有效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级以上体系认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需具有VOCS治理专有技术。 (提供废气处理工艺技术方面的发明专利、国家级的技术奖项等证书)

(5)投标人所选技术必须为冷凝、吸附技术。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冷凝、吸附方面的国内业绩,且装置必须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1)提供2016年以来“冷凝+吸附”的业绩,业绩表及相关的合同、技术协议、验收报告、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扫描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上文件须附有使用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查。

(2)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业绩的尾气处置能力、尾气处理效果等情况。

(3)相关业绩的验收报告、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必须完全满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苯排放浓度≤4mg/m3,甲苯排放浓度≤15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20mg/m3,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在评标中视为未完全响应的情况。

3. 业务被授权人证明(原件)。

4、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480万 元人民币。

5、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中标人应保证全部设备在3个月内到货。

6、现场考察要求:招标方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对投标商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投标业绩的产品实际使用情况、HSE要求等内容。如考察中发现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有虚假不实行为将上报招标管理小组后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为保证系统的达标、安全平稳运行,不带来新的安全隐患,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并对技术的先进性、各模块污染物去除效果、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运行成本、平面布置、电气仪表等。项目的种类及规模、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服务、价格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A。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08-14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20-08-20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装车系统VOCs综合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10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09-04 09: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09-04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顾冰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jh_gubx@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 target="_blank">附件A:吉林燃料乙醇装车系统VOCs治理项目招标技术方案.docx

标签: 技术服务 处理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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