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用车(包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执勤用车(包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室(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金(青海)公招(货物)2020-030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标项 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 | 指挥车(越野)和执法执勤车(越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生产企业及所投车辆产品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8月8日至8月9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标书购买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zjzbqh@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售价:50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及《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门源县浩门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
联系人:李女士
传真:****-*******
2020年8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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