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_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应用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公安厅_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应用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C[2020]4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编号:[2020]1872 /项目编号:GSC2020-2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_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应用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包反无人机雷达+光电+(无线电)+台式追踪干扰一体化装备详细评审表
标准分 | 评分细则 | |||
实地测试 | 测试方法 | 记录结果 | 评分标准 | |
测试项目 25分 | 雷达探测能力测试 (7分) | 无人机从距离系统部署点6公里的某随机起飞点起飞,按固定高度和速度向系统部署点径向抵近飞行;无人机飞行2公里后返航,改变飞行高度和速度匀速飞行至起飞点上空后降落。 | 1、雷达威力(最大探测距离) | 雷达威力:≥5km,得3分; 否则得0分 |
2、被测雷达精度;(采集三次实时数据) | 距离精度≤15m,得1分;否则得0分 方位精度≤1°,得1分;否则得0分; 俯仰精度≤1°,得1分;否则得0分 | |||
3、被测雷达信息刷新时间;(采集航迹刷新密度和中断次数) | 信息刷新时间≤3s,得1分; 否则得0分 | |||
光电跟踪能力测试 (4分) | 无人机从距离系统部署点1公里的某随机起飞点起飞,按固定高度和速度远离系统部署点飞行至3.5公里处返航,匀速飞行至起飞点上空后降落。 | 4、被测光电电视摄像机跟踪距离 | 电视摄像机:探测距离≥3km;得2分; 否则得0分。 | |
5、被测光电红外热像仪跟踪距离; | 红外热像仪:探测距离≥1.5km,得2分; 否则得0分 | |||
台式追踪干扰能力测试 (4分) | 无人机从距离系统部署点6km处某随机起飞点起飞,按任意高度和速度抵近系统部署点飞行。飞行到距离系统部署点3km处悬停,观察飞控通讯信号、图传信号、导航信号是否受到干扰。确认干扰测试结束后返航,匀速飞行至起飞点上空后降落。同时第二架无人机从系统部署点2km处起飞,飞往第一架无人机的起飞点降落。 | 6、打击距离 | 不少于3km,得2分; 否则得0分 | |
7、黑白名单设置 | 须能够进行白名单设置,有效判定“黑飞”,得2分; 否则得0分 | |||
指控软件功能检测(10分) | 测试雷达、光电、台式追踪干扰设备性能同时检测指控软件功能 | 8、被测系统等距线功能设置、数据显示 | 设备在电子地图上能够展示等距线,得2分;否则得0分 | |
9、被测系统历史轨迹数据显示 | 系统能够将目标历史轨迹展示在地图上,得2分;否则得0分 | |||
10、被测系统多目标批次数据显示 | 支持接收多批次目标,并将目标展示在地图上,得2分;否则得0分 | |||
11、报警区域设置和显示 | 系统可设置以系统为中心不同半径的报警区,并显示在地图上,得2分;否则得0分 | |||
12、报警声音设置、提示;目标颜色设置、显示 | 系统对应每级报警有不同的报警声音和目标颜色变化,得2分;否则得0分 | |||
注意事项 | 如果被测雷达无法完成第1项实地测试(雷达威力测试),即无法发现靶机,那么实地测试部分25分全部扣除。 |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第一包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投标要求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2 | 单兵便携式反无人机干扰枪 | 参数要求(满足且不限于): 1.管控频率范围: 915—930MHz±10、1430—1444MHz±10、1550—1623MHz±10、2400—2500MHz±10、5725—5854MHz±10 2.管控信号样式:不限 3.管控距离:≥1公里; 4.供电方式:可充电式锂电池 5.主机和电池可分离式设计,适用于高寒地区; 6.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7.体积:不大于800mm×300mm×450mm 8.重量:不大于3千克 | 9把 | 2 |
更正日期:2020年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 址:哈尔滨市中山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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