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后勤机电运维能源监测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本级】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后勤机电运维能源监测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后勤机电运维能源监测系统工程 | 1 |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2)具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公司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情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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