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重金属检测仪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重金属检测仪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2-07-13
开标时间: 采购目录:
撰写人: 信息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金属检测仪
2、招标编号:shcg12-0024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为重金属检测仪采购,数量50台。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肇嘉浜路301号
5、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家,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投标产品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06月2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07月13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7月18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7月18日(星期三)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马正红
电话:***-********
传真:***-********
Email:mzh@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肇嘉浜路301号
联系人:沈中慧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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