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警卫处指挥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警卫处指挥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沈阳铁路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沈阳铁路公安局警卫处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警卫处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LNZB-GJZ2020-335-02
3.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
警卫处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人民币530000元整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交付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拒收现金。
二、供货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生产及销售所采购货物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上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必备的,缺少任何一项,均无资格参加投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和时间:
1. 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7日
四、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接受各拟供应商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出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份,如需邮购采购文件,邮资到付。
2.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1房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 电子版本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
4. 合格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五、接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1.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2. 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8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3. 谈判会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
联系人:王处长
电话:***-********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邮编:11000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本镕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所有款项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标书价格无 元开标时间2020-08-17招标发布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备注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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