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镇三溪村、清水村秀美乡村精品点建设提升工程
四都镇三溪村、清水村秀美乡村精品点建设提升工程
四都镇三溪村、清水村秀美乡村精品点建设提升工程
“三重一大”招标公告
根据《修水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意见》(修府发【2017】8号)、《修水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发包议事规程(试行)》(修开发字【2017】39号)、《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赣府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修府字【2018】93号)等文件规定,对四都镇清水村、三溪村秀美乡村精品点建设提升工程,按照扶贫项目“绿色通道”和“三重一大”决策发包议事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要约价和质量要求
1.建设单位:四都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清水村、三溪村秀美乡村精品点建设提升工程(两个标段)
3.建设地点:四都镇清水村、三溪村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2个标段,工期90天。
6.招标要约价:一标:清水标段约170万元、二标:三溪村约180万元;以财政评审控制价下浮15%作为要约价(结算价);最终审计报告作为本项目的结算依据(结算总价)。
7.评标办法:根据“修开发字【2017】39号”文规定选取入围投标单位,再对入围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8.施工范围和要求:严格按图纸和清单及业主任务书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施工范围:村标、长廊、美丽庭院、广场、停车场、艺术栏杆、游步道、鹅卵石路尖牙、绿化等提升工程。
9.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参与验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与项目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一致,委托人必须有2019年实施修水县一类示范点业绩并且在2019年开过县级现场会证明材料,(提供参与实施修水县一类示范点、现场会证明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5、承诺函
三、招标程序
1.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7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182*****527。
2.本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人、业主组成核察组采用逐一核对的方式,对报名单位的业绩真实性核实,合格单位全部入围按照报价承诺法进行摇号。
3.潜在投标人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能参与下标段排序,摇号按公告上标段顺序序号进行(1标、2标延顺),在“四都镇政府网”上进行公示3天。
4.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代理单位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同时在24小时内缴纳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不按时转入业主则重新选择施工单位。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1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四、合格入围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投标单位凭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建造师和八大员资质证书及安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报名或代签字。以上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介绍信(限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委托书(限本工程)、代理人身份证(另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3. 投标单位与项目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一致,委托人必须有2019年有实施修水县一类示范点业绩并且在2019年开过县级现场会证明材料,(提供参与实施修水县一类示范点、现场会证明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4.以上资料与要约价等资料(一正一副)用封条密封在同一档案袋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前递交给开标工作人员。
五、特别说明事项
1、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和代理人的电话号码。在审核期间以上两个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2、入围开标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按通知的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开始前,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递交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在入围摇号名单公示中明确。
3、投标单位中标后建造师须到建设项目上指导施工,业主会不定期抽查。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与项目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一致,委托人必须有2019年有实施修水县一类示范点业绩并且在2019年开过县级现场会证明材料,(提供参与实施修水县一类示范点、现场会证明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5、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7、中标单位不按招标人相关要求施工、不服从招标人的正常管理、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且拒不改正的,合同终止,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已施工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8、 本工程按要约价结算,以业主要求完成实际工程量计算,一次性包干,不发生鉴证及变更
9、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0、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11、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材料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12、该工程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其有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2000元。
13、付款方式:待上级项目资金到位后,按4:3:2:1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款支付40%,验收合格后付30%,审计完成后付20%,10%余款在工程保质期满一年后付清(以上工程款含税)。
14、特别要求:中标人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向招标人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六、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投标代表自行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投标编号1。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排序。现场直接宣布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
3、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同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排序。现场直接宣布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名排序,现场直接宣布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
七、防疫事项
受疫情影响,所有参加的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一个公司只能派一个人参加投标(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人本人到场),所有参加投标的人进入会场时必须先登记和量体温。
八、公告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7日开标前
修水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8*****955
招标代理: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2*****527
监督机构:修水县四都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由四都镇政府网站
修水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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