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九龙阁亮化工程

浦城县九龙阁亮化工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海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武夷鼎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九龙阁亮化工程 已由 中共浦城县委办公室、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中共浦城县委办公室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重点推进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浦委办【2020】2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浦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浦城县丹桂山庄九龙阁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为满足城市亮化美化要求,对九龙阁和县政府临街建筑、水池亮化提升,其中九龙阁外立面通过点、面灯光的结合对二层至屋顶整体亮化,轮廓勾勒采用点光源0.72W约462米,屋檐及屋顶采用18W洗墙灯约342米、36W洗墙灯约462米将整个塔身照亮。县政府南侧临街大院内水池采用3000K 7.68W洗墙灯约116米沿着水池内侧向下投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城市亮化美化要求,对九龙阁和县政府临街建筑、水池亮化提升,其中九龙阁外立面通过点、面灯光的结合对二层至屋顶整体亮化,轮廓勾勒采用点光源0.72W约462米,屋檐及屋顶采用18W洗墙灯约342米、36W洗墙灯约462米将整个塔身照亮。县政府南侧临街大院内水池采用3000K 7.68W洗墙灯约116米沿着水池内侧向下投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96441.00 元;(暂列金额: 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13 08:30:00至 2020-08-17 23:59:59 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08-25 15:3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8-13 08:30:00至2020-08-21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浦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 :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7@qq.com

电话 : 189*****277 , 传真: /

联系人 : 小罗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PCZYZB@163.com

电话 : 152*****885 ,传真:

联系人 : 叶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 ********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联系电话: ****-*******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电子姓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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