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公示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公示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采购设备名称:
1.生物安全高速离心机(2台)
2.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3.X射线多功能测量仪(1台)
4.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1台)
5.气相色谱仪(2台)
6.全自动吹扫捕集仪(1台)
7.热脱附仪(1台)
8.液相色谱-四极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1台)
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
10.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1台)
11.全数字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12.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质谱仪)(1台)
13.显微镜(1台)
14.电动车载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
15.WBGT指数仪(1台)
16.纯音听阈测试仪(1台)
17.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
18.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
19.肺功能仪(1台)
20.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1台)
2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1台)
22.声阻抗测试仪(1台)
23.电动可调间距移液器(1台)
预算金额:2470.8万元
详细技术指标。功能需求,见附件进口论证公示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详见附件进口论证公示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五、专家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专业
刘长青,咸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服务
佘朝辉,咸宁市中心血站,医疗器械
柴平峰,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
谢鲲,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医疗器械
陈琼,咸宁市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服务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20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联系人姓名:安科长

联系电话:18062330011

采购监管机构: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

联系电话:0715-82736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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