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的规定,现就我行存量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批量转换原则
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具体如下:
(一)加点(可为负值)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值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二)加点(可为负值)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等价转换,从批量转换时点至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
(四)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批量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五)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三、批量转换时间
自2020年8月25日起进行批量转换。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希望自主办理,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营业网点完成转换。
(二)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如您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
(四)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五)我行制定了手机银行办理定价基准转换攻略,您可根据攻略自助完成定价基准转换。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张家口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标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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