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耳内镜手术器械等医疗器械院内论证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耳内镜手术器械等医疗器械院内论证公告


因医院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对以下器械进行院内调研及论证,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1.耳内镜手术器械:短弯吸引剥离子、S型吸引剥离子、吸引卵圆刀

2.鼻整形及美容手术器械包

3.耳鼻喉专科用持针器14cm、整形爱迪生镊(有钩)12cm、特快剪(尖直头)10cm、手术刀柄(3号)、组织剪(弯窄头)14cm

一、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或备案凭证(一类)复印件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生产企业授权的各级代理经销授权书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7.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报名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10.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11.其他质量证明或认证材料(如有请一并提供)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企业红章

(二)报名及资质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三)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王老师

设备物资处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

设备物资处

2020年8月13日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医疗器械 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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