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业务观测系统展示工程招标公告
山洞业务观测系统展示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陕西省地震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西安台定点形变综合观测场地建设项目的山洞业务观测系统展示工程进行公开采购,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洞业务观测系统展示工程
采购单位:陕西省地震局
项目预算:8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山洞宣传展示区东起观测房和山洞连接处玻璃隔断,西至大洞变小洞处断桥铝门位置,北侧墙面长约9.66米,南侧墙面长约13.64米,高度均约为4.1米。
(一)南侧墙面以文化墙展板形式展示西安中心台历史、业务开展、科学研究、交流合作及新山洞建设等情况。根据本项目使用要求及现场实际环境情况,设计文化墙展示区尺寸为12.5米(长)*2.2米(高),展示区由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展示区底板(12.5*2.2米);
2.中国地震局LOGO及相关标志;
3.引言部分;
4.主体内容展示部分;
5.结束语部分;
文化墙通过立体多层次+灯光来展现,体现现代化和时尚感 。文化墙整体尺寸为12.5米(长)*2.2米(高),整体厚度20CM左右,采用壁挂的方式进行展示,底板采用结皮板烤漆+LED灯光来展现,中国地震局LOGO采用结皮板烤漆。相关标语采用树质发光字,内容展示采用UV软膜+LED光源发光灯箱,文字展示采用水晶字激光雕刻。
所有材料应具有防潮防腐功能,且材料本身具有一定的厚度,使整体画面具有层次感,再加软膜灯箱和发光字的辅助,可通过灯光为基础来进行环境气氛的渲染,让文化墙效果变得生动鲜明。
(二)定制展示柜1个,用于展示山洞掘进过程中岩石样本。
三、服务响应要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应及时处理解决。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采购响应方式
采购响应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4号防震减灾科技大楼604#
联系人:辛建村
电话:********337
本次采购接受邮寄或现场投递,供应商可将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连同采购响应文件一并邮寄或现场投递。
项目施工地点位于长安区子午街道天子峪西安地震台,可联系采购单位到现场查看和并进行具体需求咨询。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交纳成交金额7%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35%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剩余工程费(合同总价65%)并退还4%的履约保证金,剩余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采购单位付款前,供应商应当提供税务发票。
七、采购响应文件要求
采购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投标报价书、实施方案(须附设备规格型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等;
本次报价包括实现采购需求功能的设备材料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的所有内容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实施过程中,因采购方提出增加功能的,按照市场价增加相应费用。
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八、评标
陕西省地震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标,评标时依据供应商报价、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交货期综合评审,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九、定标
陕西省地震局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成交单位,并向成交单位发《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山洞业务观测系统展示工程采购设备型号及参数
序号 | 名称 | 材质 | 尺寸 | 数量 |
1 | 底板 | 结皮板烤漆+钢架+LED灯带 | 12.5*2.2m | 1 |
2 | 行业用语1 | 树质发光字 | 0.3*0.3m | 8 |
3 | 发光灯箱 | UV软膜灯箱 | 0.9*1.75m | 7 |
4 | 标语底板 | 结皮板烤漆 | 0.3*1.5m | 4 |
5 | 发光字 | 树质发光字 | 0.13*0.13m | 24 |
6 | LOGO | 结皮板烤漆字 | 1.7*0.4 | 1 |
7 | 行业用语2 | 水晶字 | 1.4*0.64 | 1 |
8 | 结束语 | 水晶字 | 1.5*0.7 | 1 |
9 | 展示柜 | 烤漆 | 1.8*2.2 | 1 |
陕西省地震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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