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技术中心二楼洁净实验室空调、空气过滤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海关技术中心二楼洁净实验室空调、空气过滤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编号:LZ2020-JSZX0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海关技术中心需招标采购中心微生物植检实验室空调不能正常启动、实验室内洁净度达不到要求、实验室内部温度过低、悬浮粒子、尘埃较多,导致检测设备不能正常启动和运行故障等情况,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文件编号:LZ2020-JSZX005

采购预算(限价):23.30万元

磋商内容:

1. 现有洁净间损坏部分维修及整改,(新风口及灭菌灯及洁净板封边等)。

2. 更换高效过滤器滤芯及中央空调滤芯。

3. 拆除现有新风机组,现有新风机组内未安装增压风机箱及新回风流程不规范,整改中在空调末端处增加增压风机箱。

4. 对现有空调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及整改,使用现有空调重新制做新风机组按照规范流程(新风→初效→回风→中效→空调→增压风机→送风高效过滤器),使其能满足(十万级)洁净度,现有部分地面损坏及房间未设计负压房间将现有正压房间整改未负压房间洁净度无法满足(万级)洁净度要求高对初期施工工艺不同。

5. 洁净室内部分房间达到负压使用条件。

6. 改造后的预期效果:改造后房间设计正负压满足实验条件,整体达到(十万级别)空调温度18-24°,湿度45-65达到实验环境条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任意一年的完整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报告的或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附投标响应性文件正本内);

2、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供货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需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响应性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兰州海关技术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2168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2168号。

五、开启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21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维修现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现场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州海关

联系人:杨伟

电话:0931-851984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2168号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兰州海关官网(http://lanzhou.customs.gov.cn/)发布对因其他网站转载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兰州海关技术中心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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