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电业局变电设备红外专业巡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LSJT-FY-
********6号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浙江省电力公司丽水电业局变电设备红外专业巡视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项目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法人及招标人:
1、招标人:丽水电业局;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丽水电业局变电设备红外专业巡视(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包一:丽水电业局45个变电所变电设备红外专业巡视;
包二:丽水电业局18个变电所变电设备红外专业巡视;
同一个标中同一个投标人所中标包最多不得超过1个,如超过按金额排序自动放弃金额较小的包,所放弃标包的中标人为该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三、施工工期安排:
包一:2012年7月底前完工,包二:2012年12月底前完工。
四、项目质量要求:
质量等级要求:优良。
五、 资金来源:
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出资。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其产品在工程项目中具有成熟良好的运行业绩。其资质业绩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除外(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应提供产品营销模式证明),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6月29日起至2012年7月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05:30(北京时间)于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阳路51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采招网”
(http://www.chinabidding.gov.cn)查阅本次招标详细详细信息。
八、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九、标书费汇入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
账 号:3300 1694 3000 5000 181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电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9号五楼 地址:丽水市丽阳路517号二楼
邮编:323000 邮编:323000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