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丹东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集群管理系统授权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丹东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集群管理系统授权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东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集群管理系统授权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行政区域 | 振兴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4日10:00 |
预算金额 | ¥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鄀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东市滨江西路14-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鄀含****-*******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jpe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丹东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集群管理系统授权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辽文旅办发【2020】20号文件批复,2020年,丹东市将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拟在东港市北井子镇、椅圈镇、菩萨庙镇、黑沟镇、合隆乡以及凤城市边门镇、青城子镇、赛马镇、弟兄山镇、石城镇,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室设立10个县级图书馆分馆,需采购区域图书馆集群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丹财采【2018】167号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6项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
丹东市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东港市图书馆、凤城市图书馆作为丹东市图书馆分馆加入丹东地区集群图书馆系统,与丹东市图书馆共同使用广州图创计算机软件公司开发的Interlib区域图书馆集群自动化管理系统V3.5,实现图书的统一采购、集中编目、通借通还。
为保证各县级图书馆分馆与市、县图书馆Interlib系统进行对接,需在广州图创计算机软件公司开发的Interlib区域图书馆集群自动化管理系统V3.5的平台上,采取增加分馆授权方式推进。因此,需对此系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经专家组论证,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组成员名单:曲志、吕孝琪、毕重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图创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东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金谷科汇一街五号2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4日 至 2020年08月2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联系方式:姚先生****-*******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滨江西路14-6号
联系方式:刘鄀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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