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询价公告(2020-AL-102)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询价公告(2020-AL-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本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0-AL-1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
1)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在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应具有近三年内1项及以上起重设备的检修或技改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供应商应具有起重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维修)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近五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9)供应商应满足询价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17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我公司拟对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 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项目
2、采购编号:2020-AL-102
3、询价内容: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修配厂起重机检修,具体范围及要求见询价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4、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5、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6、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在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应具有近三年内1项及以上起重设备的检修或技改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供应商应具有起重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维修)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近五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9)供应商应满足询价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1)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箱),我公司在确认收到上述内容的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询价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2)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详细地址)领取询价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投标,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8、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9、询价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
10、询价地点: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采购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开户行名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管。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地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电子邮件:aolongchengxi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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