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科院激光剥离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地科院激光剥离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南师大地科院激光剥离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建筑工程招标(12135)
南师大地科院激光剥离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建造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12135

一、概述:

1、工程名称:南师大地科院激光剥离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建造工程招标、,本项目须现场勘查。

2、施工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3、工程范围:南师大地科院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并自行负责建筑、清运、环保等有关手续;

5、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达到规范标准。

6、工期要求:承诺最短工期(日历天数);

7、质量保证:实验室建造并清场。

二、施工内容:

根据仙林校区地科院激光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现场勘查。

三、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工程资质;

3、具有相关的工程业绩及良好信誉。

四、标书要求:

1、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

2、标书内容:

(1)、投标人代表的法人授权书(须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

(2)、投标单位的简介、相关营业执照(经年检)、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同类业绩等资料(复印件);

(3)、工程报价:

A、;仙林校区地科院激光等离子同位素实验室建造并清场,一次性报价。

B、若不符合标书要求视为不响应标书;

C、本工程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变更(包括支付费用)要求;。

(4)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及施工人员表;

(5)、技术及施工组织方案;

(6)、最短施工工期承诺;

(7)、标书附件中应有相关业绩内容。

五、评标方式:

评标小组在综合评标的基础上,以合理价优的标准确定中标单位。

六、其他要求:

1、标书应密封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全部要求的接受;

3、标书制作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废标;

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5、要求中标单位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6、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及时与甲方签订相关合同,并在入场前办理相关手续;

7、是否应标,完全自愿,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的程序产生的结果进行解释。


七、时间、地点安排:

1、现场勘察联系电话:彭老师(手机):137*****909

2、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11:30前;

3、标书送达地点:南师大仙林校区厚生楼五楼516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师大仙林校区厚生楼五楼516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 编:210046

电 话:***-********

联系人:张永生、马志良)


南京师范大学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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